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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于海明案认识

昆山于海明案认识

作者: 令狐允臧 | 来源:发表于2018-09-01 22:49 被阅读3次

          2018年8月27号,发生在云南昆山市晚上的宝马男持刀砍杀骑车男,最后宝马男被“反杀”事件。事后通过网络传播,强烈的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其也引起了法律上对于“正当防卫”的讨论和认识。从网上传播的视频和资料上看,宝马男首先挑起事端,对骑车男进行徒手殴打后仍不解气,再而从车上拿起大砍刀向骑车男砍去,而骑车男躲过其砍刀之后,仍然还继续追砍,谁知砍刀滑手落地,而骑车男因防其继续追砍的迫害,被迫抢刀进行自我保护,随即向宝马男砍去,但宝马男受伤之后并没有停止想继续迫害骑车男的意思,向宝马车走去,而骑车男也继续及时阻止。在此后,宝马男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网络上也相继曝光了宝马男刘某的信息,可谓是劣迹斑斑,多次被判刑,但之前竟然还被评为了“见义勇为”的称号,这里面可见信息量之大,让人值得深深的揣摩啊。而骑车男于某则是被大家称为老实人的群体之一,其有过两次婚姻但都离婚了,父亲去年11月份刚去世,而儿子也是查出患有癌症,他因为给儿子治病花光了积蓄,也欠了许多的负债,为了能够有更多的钱给儿子治病,在公司也是兢兢业业的工作,不管是在公司同事还是在其家人朋友里,其都是一个勤勉工作,为人善良的人。

          事后在结果还没出来之前,网络上也因此讨论起了于某是否“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的话题。从网友们讨论上看,大多数人都支持“正当防卫”这一结果,但也有少数人支持“防卫过当”的结果。本人也认为本案受害人是“正当防卫”。如此明显的视频资料都表明,宝马男刘某蓄意挑事在先,而且还想“行凶”杀人。如果不是受害人于某先抢得砍刀,估计倒下的人就是受害人了,这又让一个本来就不好的家庭再次陷入到黑暗和悲痛之中。

          好在2018年9月1日,昆山警方通告了此案,骑车男于某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对于我国的法律健全和全国网友们都是大好的一件事。我想我们应该能看出我们国家的法律还是伸张正义的,而不是如同网上所说的是正义的“绊脚石“。当然估计这样的情况都是于某敢于反抗,敢于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在多数情况下,我们还是处于黑恶势力的威慑下而不敢反抗,而或者妥协、自己势单力薄,无法反抗。解决这类似的社会问题,主要还是看我国的法律的监督和警方的打击力度,其次才是我们个人或者团体的反抗力度和抗争意识。如果国家的安全管理部门都不能尽职尽守,我们的人身安全怎么会得到保证呢。我们如果能够鼓起我们从小就有的”打抱不平“的信念,积极又明智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确保社会的安全与繁荣。

          而本人最近涉及到一些地方政府强征强拆的违法行为的反抗中。这地方政府为了经济的发展,与房地产开发商勾结一起开发农民的土地,越过了上级政府的管辖,直接对本地的农田、河山强征强拆,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而农民的征地中等各种权益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地方政府依然坐视不管,请问这样的政府还是政府吗?而我们也正在通过正规的途径向上级政府和最高政府反映了事实和情况,并提供了详细的证据。如果这次我们这个征地案件中政府依然坐视不管的话,我觉得现在的某些地方政府已经不再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了,而是帮助房地产开发商挣钱的工具,对就是工具了。当然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这里不是唯一的,在全国,电影等都有体现。我希望我的文字能够让你对目前的地方政府有“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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