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新闻广播官方报道,2018年8月27日,江苏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昆山市公安局最终判定,电动车车主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昆山市人民检察院认定,本案中,死者刘海龙持刀行凶,于海明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侵害人刘海龙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其防卫行为造成刘海龙死亡,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此案作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事件经过:2018年8月27日晚上9:36,于海明骑着自行车在路口等红绿灯,宝马车驾驶人刘海龙强行驶入非机动车道。
当时宝马车上坐着四个人,刘海龙、刘强强、他们两人的女性朋友。刘强强说,刘海龙驶入非机动车道后,以为撞车了,就在车里跟于海明吵架。
刘海龙随即让刘强强下车,看有没有撞车,刘强强回答说没有撞车。当时坐在宝马车后排的女性朋友也下车了,把于海明的电动车架起来,放在了马路边上。
本来双方互相礼让就可以把这件事情解决了。可谁知刘海龙从驾驶室里冲了出来,对于海明拳打脚踢。随后刘海龙从驾驶室拿出一把长约50厘米,宽约5厘米的双面开刃刀具,事件开始升级。刘海龙向于海明连挥刀数次。后刘握的刀不慎落地,刀被于海明抢到,于海明朝刘海龙回砍......最后,警方通报,刘某龙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海明无生命危险。
这个案件的结局应该引起人反思。中国是人口大国,人多车多,交通工具种类繁多。常在路上开车骑车,难免会有刮蹭的时候,没出大事就是“阿弥陀佛”了。可是有些人就是不会想,非要弄得互相伤害。
战国时期的儒家学者荀子说:“性本恶”。人的本性是恶的,所以后天的教育和所处的社会环境很重要,好的教育和社会环境促使人“向善”,少作恶。
战国时期的儒家学者孟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意思是不得志的时候就要尽量管好自己的生活和道德修养,得志的时候就要努力让天下人得到好处,让钱财发挥更好的作用,而不是不可一世,随意践踏别人。
看网上关于此事件的评论,就会发现,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很多人喜欢把“开宝马车的”和“骑电动车的”对立起来。其实,社会上开宝马车的未必真是有钱人,开电动车的未必真是没钱人。贷款买车、租车开的人也不少。如今,“金钱至上”的观念影响了很多人的心理,也影响到了他们的言行举止。这起惨烈事件的发生有社会原因,也有个人原因。
无论富人还是穷人,无论强者还是弱者,无论刁滑的人还是老实人,面对生活、面对人和事都要努力保持一个正常的心态,否则,人和人之间更多的是仇恨,社会难以安定,人心浮躁,从何处谈幸福呢?
回想春晚小品《不差钱》里的经典对话。“小沈阳”说:“人最痛苦的是什么,人死了,钱没花完。” 赵本山说:“最最最痛苦的是人活着,钱没有了。”两人的对话展示了两种人生状态。人生在世,就是要努力解决这两种矛盾。做人不要太猖狂,也不要太看轻自己。公众场合,人们遵守公共道德,遵守交通规则是非常必要的,“以和为贵”,不要把小事化大,而应该把大事化小,平安第一。
人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学一学道家精神,且行且珍惜吧!
**原创文章(维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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