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学法律专业的人,很少有人能想起看法律方面的书。除非是遇到了特别棘手的事情,需要靠法律手段解决,我们才会买一堆普法书籍来恶补。
现在社会人与人打交道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很有必要,因为法盲普遍比较多。十个人并排走在一起,可能有九个都不太了解法律。出现意外事故,人们往往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涉及到连带责任。知法能知道法律的边界,而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
作者孟祥林是一位司法检察官,他通过走访上访的形式,列举了老百姓身边的一些案例。书中描写的是各类事件的纠纷,比如说:亲人因财产分割而反目成仇、父亲把不孝子女告上法庭,未婚同居引起的财产纠葛……等等,各种案件林林种种。
这些故事读起来让人心里非常窝火,情绪波动也比较大。也许你本想心平气和的看一本书,可里面的争辩内容却让你心生火焰,怒不可赦。我有时看着看着就读不下去了,书中某些当事人的做法实在是过分,然而再棘手的事情都需要有解决的办法。法律讲究证据,证据能维护合法人的权益。可往往有些人做了“好事”,却为什么没有得到“好报”呢?
比如说,父亲曾留下遗嘱,房产归儿子所有,可后来因儿子的种种不孝,老人又留下“最后遗嘱”说房产给女儿。这“最后的遗嘱”有用吗?女儿能得到父亲留下的房产吗?
和朋友一起喝酒,朋友一个人骑摩托车回去因车祸意外身亡,为什么也会被追究赔偿责任?
未婚同居共同经营所得的财产,能受法律保护平均分割吗?
正当防卫为什么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证明“最后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先前的一份遗嘱已经声明老人死后房产归儿子所有,这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受法律保护。老人想改遗嘱必须把原来的遗嘱撤销,后者才能生效。虽然女儿一直奉养老人不离不弃,但房子最后却落到了不孝顺的儿子手里。法律规定,遗嘱有优先原则,与是否有尽孝心无关,公证遗嘱不会因遗嘱人再订立而自动撤销。
和朋友一起喝酒造成对方死亡、妻离子散这一严重后果,应承担10%以下的补偿责任。虽然双方称都有做到规劝和提醒(注意安全)的义务,但口头承诺存在很多瑕疵,难以查证。法律不以人的意志和情感为转移,而是依据法规和事实作出裁决。
未婚同居不会像婚姻一样受法律保护,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置的房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正当防卫不可防卫过当,如果对不法人造成损害,不负刑事责任,但明显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的,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有句话说,世界上有两样东西不可直视,一是人心,二是太阳。世事多变,人心难测。多了解一下法律知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是很有必要的。有时看似你好心“帮忙”做了好事,可一旦出了问题也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做事之前一定要把“好心”和“由谁责任”分清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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