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读完了法国作家加缪的《局外人》,大呼过瘾的同时,也惊讶于这本书的社会延伸性。
尽管是出版于1942年,但依旧延伸到了当代社会。
《局外人》讲述的是主人公默尔索在母亲逝世之后陷入了一桩持枪杀人的案件,但在接受审判时,人们并不关心案情本身,反而只对默尔索在母亲逝世时,为何没有哭?这一问题存疑。
加缪刻画的默尔索是一个只忠于自我感觉的人,用现在的话讲:有些佛系且并不在意外界眼光的人。
面对母亲逝世,他认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哭她,因为死亡是一种解脱,是母亲的一种重新开始的方式。但恰恰是这样,他成了世俗伦理中的一个另类,成了当时世界里的局外人。当他在感叹司法程序的完善时,他却发现作为被告的自己却是这个案子中一个无法发声的局外人,庭长手中高捧着的不是法律,而是道德。在如此审判之下他成了一个无人性、无灵魂、十恶不赦的魔鬼,并最终被以”法国人民的名义”送上了断头台。
翻译这本书的柳鸣九在序中提及的“人性的冤案”一词,我觉得十分适用于描述默索尔所经历的审判。
通过这场荒诞的司法审判,作者加缪将道德与法律的位置问题抛了出来。作为法学专业的门外汉,我能说的仅仅是四个字:严格执法。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视为对人的一种约束,但道德却是无标准可言;道德能帮助我们分辨善与恶,好与坏。但因为道德观标准的不一致,对于好与坏、善与恶的判断标准也不一样。举个例子,假设看同一部电影,电影内容是:一男子在结婚多年之后,又遇到了一段感情。或许在一部分的人眼里觉得这部剧歌颂的是:真爱不会缺席。而在另外一部分人眼里则会吐槽:我去,这就是打着追求真爱的幌子出轨呀!有啥好歌颂的。基于不同的观念,观影体验也不一样,对于电影好坏的评定自然也产生了不同的评价结果。
法律的给人的约束是一种硬约束,更像是社会的“热炉法则”,带有一碰必然会被“烫伤”的警示性与及时性。法律相较于道德来说,能够维护的不是正义,而是一种人的平等性。
在《局外人》中,默索尔在法庭上的遭遇恰恰是因为他在母亲逝世之后的行为不符合那些人的道德观与世俗观被送上了断头台。法律压根没有参与到审判过程中,可以说默索尔从接受调查的开始就已经失去了他的平等性了。因为那些道德观与世俗观已然让法务人员先入为主的给默索尔贴上了“魔鬼”的标签,既然是“魔鬼”,谈何“平等”与“人性”。
对默索尔的宣告死刑,倒像是完成了维护正义的最后一步。实则,那些局外人倒因此而成了制造人性冤案的“罪犯”。
默索尔违反的是法律,接受的却是违德的审判。“所有一切都是真的,但又没有任何东西是真的。”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判罪不讲证据,只凭道德时,即便是真实,也有可能成为伪证。这大概是加缪时代司法的槽点吧!加缪的《局外人》除了讽刺司法的荒诞,还对社会抱有一种希望:那就是期待理性的回归。
道德审判并非理性行为,但时间的推移并未完全杜绝这种非理性行为。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交工具的便利性,这种道德审判也成了网络暴力形成的原因之一。
在屏幕背后的“局外人”用自己的观念时而评论着“当局者”,时而化身正义的战士,予以审判;更有甚者和“当局者”换了位置,一时间,网络战场谣言四起。吃瓜群众莫名其妙就迎来了丰收年,当然吃瓜群众们要奉献的就是精力与流量了。
对于道德的审判,还会让我延伸到另一个问题上:怎么评判一个人的道德好坏?记得读本科时,班上的思想品德等级的鉴定依据是学习成绩。根据每学年的综合成绩,规定班上有哪些人能评A,哪些人能评B······。同学们就这样被分流成了A/B/C/D四个等级。一个人的品德也变成了唯成绩观了。
给一个人的思想品德评等级,这种举措已然是一个不成熟的社会行为了。评判一个人的道德本就是一种不成熟的行为,同时也是一个伪命题。因为道德是好是坏,只有两个准则:合不合群?合不合你的道德观?合群是社会共性,合你的道德观念那是趣味相投。
由此,如何评判一个人的道德好坏?倒更像是在问:如何去了解一个人?
而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八个字:与之相处,用心发现。
但对于追星的粉丝们,这可能是个难题,因为他们无法与偶像静距离相处。热衷于粉丝经济且深知粉丝购买力的造星公司深谙此道,他们聪明的用起了人设来满足粉丝们对偶像的幻想。当然,偶像的人设如果优秀,一是粉丝们粉得心肝情愿且自豪,二是偶像的力量的确也能促进粉丝们进步,对于这一点,我只愿那些人设不破。要是破了,对于粉丝来说,真的像失恋一样难受。所以,还是理性对待吧!
在这个纷扰的世界里,我这条咸鱼大概能做到的就是:在吃别人的瓜时,做个理性的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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