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生活中只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工作状态,一种是休息状态。多数时候还会变成可预测的宿命,即工作中特别痛苦的人,在休假时也过得并不愉快。许多人在与他人相处的过程中也是如此,一种是自认为的胜利、对方最终听从我的,一种是心理上的认怂,我听对方的。这种思维模式下的行动只有一种结果,那就是对抗。长期下去,你就表现的易怒、好斗,但解决不了问题。有没有其他模式,史蒂芬·柯维给出了《第3选择》,而且任何事、任何关系都有第3项选择。
案例一:子女教育。柯维的儿子从小就受他影响,具有第三选择的意识,因此他也是个不轻易接受现成答案的人。比如他儿子在进入大学时就遇到了困难,想进的那个班名额已经满了,这时候他的儿子跑去问柯维该怎么办。柯维就告诉他,如果你遵循学生的标签,那这个事就真的没办法解决了,因为学生就是得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你必须得妥协;可是你如果看到自己,把自己看成一个独立自主的人,就能找到更好的可能性去解决问题,比如弄清楚他们不再招人的原因,是位置不够,还是名额已满。位置不够,你可以站着听课,名额已满,很可能中途有退学的学生,不管怎样,去和负责人商量出更好的解决方法。最后,柯维的儿子通过有效的协商,成功地进入了自己喜欢的班级。你看,身上的标签都会限制一个人解决问题的创造力,当我们跳出这些限制时,就可以找到、看到更多的可能性。
案例2:父女关系。一位父亲如何处理女儿与吸毒者交往的事情。直接要求女儿远离他的吸毒者朋友一定会引发大量争吵。
父亲问“告诉我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吧。”
女儿说“你关心的只有你自己,你只不过不想有一个吸毒的女儿,因为那会让你没面子!”
当然,女儿这样讲不公平,但父亲放下了关于公平的想法说:“难为你了。”
过了一会,女儿说“我觉得很孤独,你们都很忙,我没有朋友,他俩是我唯一可以说话的人。”
这时你可以反驳,但这位父亲只是反映了女儿的情感“所以你真的很依赖他们俩。”
女儿接着说了自己对于吸毒的看法,“他们吸毒的样子真可怕,我很担心他们。”
父亲说“看到你的朋友受苦,你一定很难受。”就这样,父亲和女儿逐渐达成协同,因为女儿说:“我不知道如果我也这样会怎样?”
孩子有时候说话是会伤人的,但你要知道他们的伤害只是针对他们的情绪而并非针对你。如果你针锋相对地反击,虽然寻求了公平,但丧失了获得第3选择的机会。
案例3:社会问题。1990年,杰里·斯特宁被国际慈善组织派到越南去解决越南儿童的营养不良问题。但发现没钱、没人、没资源。并被要求半年之内做出成绩。斯特宁也有两种选择,一是直接回绝“干不了”,二是写份报告就回美国。告诉组织,越南需要先发展经济,然后发展教育,母亲们的素质提高了,孩子的营养问题才能解决(这就是正确的废话,生活中到处都是)。斯特宁没有这么做,他作出了第3选择,他拿着尺子下了乡测量孩子们身高。经过测量,选出了家里又穷身体又健康的孩子们。然后去调研,发现这些孩子家里都吃四顿饭,妈妈会去稻田抓小鱼小虾给孩子吃,还把番薯叶的汁淋在饭上一起蒸。于是斯特宁在村里带着母亲们一起做饭,就用这几招。6个月后,当地65%的儿童营养问题得到改善,并持续下去。
能够作出第3种选择的主体,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即凡事并非总是陷入“两难”——非打即逃,一定有解决方案。而且,这个思路一定是“双赢”,采取的方法一定是“协同”。这时,再回头看个人生活中的“两难”。那些无论工作还是休息,真的无法避免痛苦吗?他们有第3选择的,选择的结果是“做出贡献,同时享受人生”。也就是说,要为工作赋予使命。如果你能确立一个人生使命,选择奋斗的同时也选择了享受,工作和休闲不再对立。当国庆长假来临,享受假日的同时,你不会再有“倒计时上班”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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