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的摩托车坏了几天,没有摩托车代步她几乎不出门。
前两天花一百五十大洋修好了,今天一早骑着摩托车来我家闲聊天儿。
她说她前天将摩托车修好后,回了一趟老家。骑着摩托车在路上不小心,将一只别人家跑到马路中间的母鸡压死了。
我调侃她,母鸡压死了没捡回家炖汤喝?
她吐吐舌头道,哪还敢停下摩托车拾鸡,想都没这个想法。当时吓得够呛,跑都跑不赢,怕母鸡的主人发现了追来要赔偿。有些人厚道,只需赔偿母鸡的价格,有些人狮子大开口,一开口要赔几百元呢。我可不敢冒这个险。
她那连连摇头表示害怕的滑稽样惹得我哈哈大笑。但细想,她说的也不无道理。我想起我家那位有一年开车,在大马路上,车后轮压死一只钻到车轮下的小土狗,赔了别人五百元呢!当时去别人家捉小土狗养根本不花一分钱。
女友说现在的法律规定在马路中间压死鸡狗等这种小动物,可以不赔偿了。但如果捡拾回家炖汤喝,性质又不同了。压死别人跑到马路中间的动物是过失,拿走则是故意而为了。
她讲她有一位熟人,前年也是骑着摩托车在马路上,压死别人家一只鸡。本来骑着摩托车走了也没事。
偏偏这熟人贪心,见四下无人,便停下摩托车将鸡拾起来,准备从摩托车尾箱拿个袋子将鸡装起来。
谁知这只鸡命长,只是被压昏了,他拿在手中时,鸡醒过来扑腾着从他手中挣扎了一下飞了起来,扑腾几下又掉在几米远的地上。
这人想,这到手的鸡还能让它跑了,又去追这只鸡。
这时附近的居民听到鸡扑腾的声音一看,谁胆这么大光天化日之下敢偷鸡,一顿大声吆喝,捉偷鸡贼啰!
本来那阵子就闹偷鸡贼,那贼将许多居民家辛辛苦苦养着的下蛋大母鸡偷走了。大家正咬牙切齿恨这偷鸡贼,巴不得将偷鸡贼抓到打一顿以泄心头之恨呢!
这下倒好,这偷鸡贼胆肥了,大白天的也敢下手了。
一人呼十人响应,一会儿围拢来一群人将她团团围住,仼凭他怎么解释也没用,大家咬定他是偷鸡贼,不仅要赔这只鸡,连带着以前被偷的鸡都要他赔,摩托车被扣下了,并准备将他扭送派出所。
后来他找熟人调解,最终赔了二千元了事。
这真应了那句老话,偷鸡不着蚀把米。只是这把米的价格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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