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杉版资治通鉴【126】周亚夫免职

作者: 华杉2009 | 来源:发表于2018-06-07 06:39 被阅读585次

    三年(前147年)

    1、

    冬,十一月,撤销各封国御史大夫一职。

    2、

    夏,四月,地震。

    3、

    旱灾,禁止卖酒。

    4、

    三月丁巳日(柏杨注:三月无此日),立皇子刘乘为清河王。

    5、

    秋,九月,蝗灾。

    6、

    西北天际出现孛星(一种尾巴比彗星短的流星)。

    7、

    九月三十日,日食。

    8、

    当初,皇上废栗姬之子刘荣太子之位时,周亚夫竭力反对,没有效果。皇上由此和周亚夫疏远。而梁孝王每次入朝,经常和太后说周亚夫坏话。窦太后说:“皇后的哥哥王信可以封侯。”皇上拿太后当年的事情说:“当初母后的侄子窦彭祖,弟弟窦广国,先帝都没有给他们封侯,还是我继位以后才封的。现在还轮不到王信啊。”窦太后说:“人生各有各的做法。当初窦长君在世时,未能封侯,等他死了,才封他的儿子都彭祖为侯,就这件事,我深为遗憾!皇上尽快给王信封侯吧!”皇上说:“我跟丞相商量一下。”

    皇上与丞相商议,周亚夫说:“当初高皇帝有约在先:‘非刘氏不得封王,非有功不能封侯。’如今王信虽然是皇后的哥哥,但是没有功劳,给他封侯,就违背高皇帝的约定了。”皇上默然而止。其后匈奴王徐卢等六人投降,皇帝想给他们封侯,以为政治号召。周亚夫又说:“这些人背弃自己的主公,投降陛下,陛下给他们封侯,那如何去责备那些不守臣节的人呢?”皇帝说:“丞相的建议不可用。”于是将徐卢等六人全部封侯。周亚夫因此称病。

    九月三十日,将周亚夫免职,以御史大夫、桃侯刘舍为丞相。

    四年(前146年)

    1、

    夏,蝗灾。

    2、

    冬,十月二十日,日食。

    五年(前145年)

    1、

    夏,立皇子刘舜为常山王。

    2、

    六月二十九日,赦天下。

    3、

    水灾。

    4、

    秋,八月二十一日,未央宫东门火灾。

    5、

    九月,下诏说:“凡是有疑点的案件,或可轻可重,法官按法律条文处以重罪,以至人心不服的,应重新会审,再做决定。”

    6、

    地震。

    六年(前144年)

    1、

    冬,十月,梁王来朝,上书请求延长居留时间。皇上不许。梁王归国之后,忽忽不乐。

    2、

    十一月,改廷尉、将作等官名。

    柏杨注:

    “廷尉”改为“大理”,是司法部长。“将作少府”改为“将作大匠”,是工程总监。

    3、

    春,二月一日,皇上行幸雍县,祭祀五色帝庙。

    4、

    三月,雨雪交加。

    5、

    夏,四月,梁孝王薨。窦太后接到消息,哀痛哭泣,不吃饭,说:“皇帝果然杀了我的儿子!”皇帝悲哀恐慌,不知道该怎么办,和长公主刘嫖商量,将两国一分为五,把梁孝王的五个儿子全部封王:刘买为梁王,刘明为济川王,刘彭离为济东王,刘定为山阳王,刘不识为济阴王。梁孝王的女儿五人,也都封给汤沐邑。将方案奏报太后,太后这才高兴,勉强吃了一顿饭。

    梁孝王未死时,财产就以巨万计。死的时候,府库中剩余的黄金还有四十余万斤。其他财物的价值,也与此相当。

    6、

    皇上之前减轻鞭笞刑罚,但是,被鞭笞的人,还是难免终身残废或者致死。于是再减鞭笞三百为二百,二百为一百。又制定竹鞭标准:竹鞭长五尺,头部一寸宽,尾部减少半寸,竹节全部削平。鞭笞时打屁股(之前打背部,容易受伤。)鞭打中途不许换人(中途换人,力气充沛,打得更重)。新规执行后,鞭刑者才得以保全。但是死刑太重,不常使用,而生刑又太轻,震慑力不够,百姓反而容易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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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海客LM:周亚夫因为皇上不听自己的建议,就耍小脾气,忘了自己的身份,一碰壁就马上放弃,不能修身,故不能治国,只能消失。
        只是在刑罚的标准上去做些小动作,当做怜悯民众,不去追究百姓为什么要犯法。
      • 微与之期:师傅,那徐卢六人封侯到底该怎么评价呢
      • 汤保民:功成身退才好😊
      • 安效惠自然疗法:周亚夫不适合当丞相,更适合当国防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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