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遇见他,是在那场大雨过后的第三周。
我如今还记得十分清楚,那天阳光明媚,喜鹊叽叽喳喳,有秋蝉呜鸣不止。
他也是一个人,独自行走在那条道路上。
金黄的银杏树叶铺满了道路,好似刚才下过一场金色雪花,十分美丽。
他那天有些心事重重,没有注意到我就蹲在公交车站台那边。
我想过去打声招呼,可是一想到这样的举措有故意招人注意,并有乞食的嫌疑,我就说罢了。
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惹人非议的事情,我还是不要做的好。
他朝着菜场的那条路去了,我猜他八成不是去买菜,因为我已经注意到他几次,每次饭点过后一个小时,他才会出现,而且只去一家餐馆。
那家餐馆老板有一个女儿,生得十分……细皮嫩肉,一个书呆子罢了,每次我遇见她,不管是大街上,还是公交站椅子上,或者距离小区不远的那个小公园里头,她的手里总是不离书本。
每次看得津津有味,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偷着笑,那痴样,真的,和他绝配。
一开始我就觉得奇怪,在街坊邻居看来,一向口碑不好的餐馆,他为什么去了一次又一次,真是怪哉。
但看过几遍我就明白了,原来他首要的不是吃饭,而是看人。
忒大一个人了,看见人间小姑娘还羞涩来着,真是害臊,我都替他瘆得慌。您猜他怎么着来的,吃饭的时候,他那眼睛就一直盯着人家小姑娘瞟,人家小姑娘一抬头呢,他就赶紧躲开。
那样子,可猥琐了。
我猜若不是除了外地人,这家餐馆就没别的生意,我估计那老板早就要撵人了。
不过看归看,倒也没生出其他念头,好像每日看见就已经足够了。
反正就算看了那个小姑娘,人家小姑娘也不会明白这些,所以吧,双方都没有什么损失,倒是一个饱了眼福口福,一个习惯性地觉得那个点儿就该有个愣头青坐在那个老位置吃饭,怔怔发呆。
穿过菜场子再走上几分钟,就到了那个餐馆。
我有些好奇,而且又无所事事,便跟了上去。
果不其然,他径直走进那家餐馆,熟门熟路,没带一点犹豫的,就像初来乍到的外乡人,进去后还看了看贴在墙上的菜单,然后点了同样的菜。
其实就是一个排骨汤,外加一盘炒土豆。
吃得可真好,就是不见他长肉,怪事了。
他有些失落,因为等了半天,不见那个小姑娘的身影。
照理说,现在这个点儿,小姑娘应该手里捧着书,缓缓走进餐馆了的。
那顿饭他吃得很慢,眼神飘忽,门口每有一个人路过,他的眼神就会明亮几分。
也许我被他感染了。
我就趴在门口,也替他焦急。
哎,一生一世一双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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