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据不同,差异自然很明显
每一个人都会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找到可以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在他的眼里,这些就构成了他的世界观。很明显,他世界观里的观点具有很明显的常识属性,并且他认为自己秉持的这些观点是有理由、事实和依据的,也就是说,他认为有证据能证明他的观点是对的。当我们的对他的证据表示怀疑的时候,与他所看、所认并不一样,并有证据证明这种不同,就形成对同一事物辩析差异的能力。
2、与常识相反,差异不证自明
如果一个人是在某种世界观的影响下长大的,从小到大被灌输了一种观念,在他看起来是常识性的、看起来显然是对的事实,一旦他发现他当下所经历的事实与这种“常识”不符,甚至被打脸、受到了伤害,被他自己亲证为是错误的,那么在他的观念中就会认为这类常识与我的真实经历不符,常识被证明是错误的,与碎片的事实不符,这种差异不证自明。
3、与真理不符,那就找出差异,修改事实
如果说常识会出现偏差,那科学是不是就是相对性的权威呢?
当一个人接受了科学的方法和证明过程,也就相当于掌握了一个能给出正确的理论来解释明确的事实的过程。当他的实践经验证实科学的方法有了纰漏,他首先怀疑的是实践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出现了偏差,他就会试图找出这种差异,纠正它,以图让它更加符合科学理论。连伟大的爱因斯坦也说过“当理论与事实不符时,那就修改事实”。因为在普通人眼中,科学就是真理,不符合科学规范的就是出现了解偏差,以科学理论为准绳,很容易辩别出差异。
不难发现,辨析“差异”的能力,往往也是偏见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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