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概念与结构:微观经济学是研究什么的?
第5节:浅谈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顾名思义,就是“由交易行为带来的成本”,但这其实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含义。“交易成本”是经济学中的大话题,作者的理解也十分粗浅,本节大致按照显然到隐晦的顺序,从几个角度给出对于交易成本的简要介绍。
1. “麻烦”就是交易成本
想吃饭,要找一个合适的饭馆;想理发,也要找到一家心怡的理发店。无论是购买商品还是服务,交易是两方或多方的事,所以交易的第一件麻烦就是找到交易的对象。然而,可选的交易对象往往有很多,比寻找更麻烦的是比较——可以到现场看,但要承担“磨鞋底成本”;也可以找朋友推荐,要承担“电话费成本”。此外,交易要见面的话还有交通成本,商品要邮寄的话还有物流成本等等。以上都属于第一类交易成本。
显然,结合第三节《为什么会有交易?》的内容即可知道,以上这类交易成本的存在,让“依然能达成的交易”总剩余减少,让“总剩余过小的交易”无法达成。比如,甲有一样商品要出售,心中的底价为10元,而乙对愿意购买该商品,对它的评价是15元。如果双方见面交易的成本是3元,则交易依然能达成,但双方因为交易得到的总剩余只有2元;但如果见面交易的成本是6元,则双方根本不会交易,因为总剩余还不足以弥补交易成本。
以上如寻找、比较、交通、物流等交易成本,就好像经济活动中的“摩擦力”,看似无关痛痒,但实际上对经济活动的组织有着深远的影响。
首先,单个人和单个人之间的交易,交易成本可能不那么大,但不难想象,如果是很多人和很多人之间的交易,产生的“连接”数是指数增长的,那么总的交易成本将非常大。因此,这些交易成本给了企业存在的空间——通过集中的生产、宣传、交易,一家拥有1000个工人的企业,大大降低了1000个工人分别生产并寻求销售的交易成本,而且细致的分工和生产设备的引进,也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当然,企业的规模也不会趋于无限大,因为企业在组织工人生产时,管理成本也会随着规模的增加而上升,当企业的组织成本上升到跟工人自由交易时的交易成本持平时,企业的规模也就达到了最大。事实上,如果结合第一节《从“经济”说起》中关于价格机制的内容,可以看到:在企业内部,实际上是用了一种区别于“价格机制”的机制来配置资源——由企业家决定工人的分工和产品的生产——之所以这样,可以理解为,当满足一些特定条件下,企业内配置资源的方式,有着比价格机制更低的成本,即所谓的“制度性成本”,这点我们在下文详述。
其次,在上面的例子中,企业的存在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时也因为引入了分工和机械设备,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但还有一些企业,单纯通过提供“降低交易成本的服务”存在在市场上,比如推出“美团外卖”等一类软件的公司。他们通过优化点餐体验,降低买卖双方交易成本的方式,辅以推广初期的大规模补贴,以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等到竞争对手的资金难以为继,占有了足够大的市场份额,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吃饭者和餐厅的“不可替代性”,亦即“议价能力”,可以因此分得双方交易总剩余的一部分——只要这部分剩余不超过它所降低的交易成本。
综上,如果在交易中感到“麻烦”,那往往就是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的存在,给了企业存在的空间。
2. “合同”也是交易成本
比寻找、比较、交通、物流等交易成本更隐晦一些的,是类似“合同”的一类交易成本。“合同”在这里是一个泛泛的表述,为求简单但也失于准确,更仔细地说,它有两层含义:第一是经过讨价还价,规定交易的执行方式;第二是保证交易的执行效力。
举一个典型的例子来说,比如甲将自己的技术专利出售给乙,这实质上是一个复杂的权力转移——甲可能完全出售自己专利的所有权;或者只允许乙在一段时间内运用自己的专利牟利,之后会收回;或者对专利使用方式作出更细致的界定,等等。那么,为了按照自己的意愿将合同写得足够清楚,双方需要经历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并可能需要咨询相关专家,一来检查合同的严谨性,二来保证合同与现行法律没有冲突。此外,等到合同签订完毕,如果出现了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能动用公安、法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以上整个过程中,讨价还价、咨询专家、公安、法院,其实跟交易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为了保证合同清楚、有效力,也带来了一定的成本,这便是所谓的“合同”交易成本。而如专家、公安、法院等等,也可以理解为因交易成本存在而存在的社会角色。
另一个相似的例子,在房屋交易、二手车交易等市场中,因为交易双方可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需要中间方来作品质检验和担保,也会带来交易成本。此外,在股票市场上,投资者需要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以做出投资决策,企业财报所蕴含的会计、审计成本,也是交易成本。沿着这个思路考虑下去你会发现,为了保障经济活动中“合同”清晰、有效力,整个社会其实承担了巨大的交易成本。
最后,如果我们把“交易”跟“合同”这两个概念延展,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建立视为一种“情感”的交易,那么为了保证“合同”的清晰和效力,也是要承担“交易成本”的,比如谈恋爱。
在恋爱中虽然没有“合同”,但其实有着维系恋爱的共识:“我爱你,你也爱我。”但毕竟人心隔肚皮,没人能够穿越脂肪看到对方真实的想法(甚至有时对方自己都是糊涂的),这个现实在一定程度上就导致,“我爱你,你也爱我”这个让恋爱得以维系的共识,变成了“你相信我爱你,我也相信你爱我”——关键在于“信”。
那么,如何能让对方“信”呢?即便是没学过经济学的人,只要有一点恋爱经验便知道,“嘴上说的靠不住,还要看行动”——这句话用经济学的语言可以表述为:不要cheap talk,要用“承担成本的方式”表达偏好。那么这里承担的“成本”是什么的?正是交易成本!比如真正花时间、用心去陪伴对方,比如送给对方礼物让对方高兴,等等。
当然,彼此付出所谓“交易成本”的同时,也收获了恋爱的幸福感,这是除了“信”以外的更重要的收益,但客观而言,承担这些所谓的“交易成本”,也确实起到了“维护恋爱关系”的作用。另一方面,最美好的爱情本应是无需任何条件就能彼此相信,只有通过巨大的交易成本才能维系的感情往往是不健康的,而且这种成本带来的效果往往是越来越弱的——就像病毒适应了药物一样。所以,感情中最重要的还是要沟通,建立对彼此的信任,这里的例子是说,适时、适当地用承担成本的方式表达感情是必要的,但并非是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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