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轻时写过一部小说,大概二十岁,失业也失恋,不对,好像没有失恋,但心情类似。
小说里的人物也是一个作家,也是每天晚上八点钟起床,早上八点钟睡觉。
他叫方群,是个作家,住在铁道口处的一个旅馆,夜晚火车呼啸而过,所以他患上了失眠,但这不是一种病,他也不需要睡觉,特别是夜晚。
方群醒来已经是晚上八点,他每天都会在这个时候醒来,穿上床尾的裤子,再躺回去伸手拿枕边的钱包,然后等待着敲门声。
他每天都点同一家饭店的快餐,每天晚上都会在他醒来之后送到。
他时常迷迷糊糊的坐在床上,看着桌上的手表,期待着他能迟到几分钟甚至不来,他喜欢看别人犯错,就算会挨饿,也希望故事发生。
可能是他的祷告成功了,时间过了五分钟,之后是十分钟,最后是三十分钟。
方群终于忍不住拿起了电话,打给了饭店。
无人接听。
起床洗漱穿衣,三十分钟的饥饿,也可能是等待,让他不再等待,决定下楼吃饭。
打开门,脚下放着饭盒,他看了看走廊,又转身看向窗外,火车依然在飞驰。
方群端起饭盒,转身关上门坐在桌前,打开四四方方的饭盒,菜花炒肉,肉炒菜花,炒肉,一份米饭。
他露出了满意的微笑,手指轻轻的敲击着方盒的边缘,温度也传到指尖,刚刚好。
他抽开柜子将那把银闪闪的勺子放在桌边,又伸手戴上耳机,这时他会短暂的听到楼下的流水声,之后音乐便响起,是一首听了几千或是上万次的人声后摇,温柔的吉他配合着偶尔响起的架子鼓,还有左声道的男声和右声道的女声,用沙哑的声音喊一二一,几分钟后一段电影对白也随之响起。
在他把勺子轻轻挑起菜花时,他的脸上再也没有了表情,像一颗木头,呆呆地看着那朵菜花,一滴泪就落在上面。
音乐让人温柔,像是一种毒品,让人上瘾。
每次方群只能吃下那份菜花炒肉和三分之一的饭,剩下肉炒菜花和炒肉。然后像左声道里的男声一样叹了口气,盖上饭盒又勺子放在上面,将它放在门外。
过了一会,有人敲门,他起身开门,门口放着洗干净的勺子,在地上左右摇晃着。
时间已经十二点了,楼下又响起了流水声,窗外的火车似乎没有尽头,还在飞驰而过。
方群将桌子移开,把身后像熨衣板的架子打开,推到窗边。
他蹑手蹑脚的躺上去,探出头看着没有星空的夜景。
他想起在城市里的时候,几乎没人会抬头看夜空,偶尔只能在电影院里看到那些不真实的夜空。
你能看到云的边界,在那里可以看到很小的星空。
他想起在屋顶的那几个夏天,打着电话和不相干的人聊天,偶尔能窥探到对街落地窗里看电视的妇人。
以前人们很忙,所以天黑之后就很慢,现在几乎没人能分出白天黑夜了。
方群想着想着入了迷,连火车也没了声音,直到闹钟想起。
他像是惊醒了一样,从深不见底的夜空中被拉回地面,急忙缩回身子,收起架子挪回桌子,才伸手去关闹钟。
时间是四点多,客人要来了。
一个身影从月光窜出,她光着身子,在黑夜中急促地奔跑,肩上耷拉着一件浴袍,还有一双在碎石上咯吱作响的鞋子。
她会在这里停下,脱下浴袍铺在碎石上休息片刻,就在他的窗下。
她抬着头望着夜空,月光照亮她消瘦的背脊,悠长的铁路在她腰下被一分为二,当方群全神贯注的看着她的背影时,眼前会变成一副油画模糊了四周的景色,只剩下她的背影。
方群一下入了迷,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拿起笔急忙的写了起来。
那是一个关于草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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