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果出来之后,苟晶说了一句含糊其辞的话“即使我说了谎,你们损失了什么”。我不知道她质问的对象是谁。是吃瓜群众吗?他们收获了看热闹的快乐;是大大小小的自媒体作者吗?她的学霸人设,她的未必真实的,离奇的高考经历,她描绘下的邱老师的阴险。在网上自媒体之间以讹传讹,给许多作者带来了巨大的流量。苟晶的说谎不仅没有给他们带来损失,反而还给他们带来名利。
可是你以说谎来求取真相不是缘木求鱼吗?不能因为你目标正确就采取错误的手段。邱老师骗你不对,你夸大其词,营造虚假的学霸人设,难道就理所应当吗?
也有人说在现在这个社会。你如果不把事情闹得够大,让波及面足够广,不在网上闹得尽人皆知,要想快速地得到处理结果,势必登天。所以在网上反映问题的时候。不仅要尽可能地夸大其词,添油加醋,捏造事实。从写作而言,这是一种艺术手段。从观众的心理上来说,这也叫一种营销手段。也可以这么说,苟晶的卖惨实际上也是在网络上的一种生存智慧。要不你对照一下陈春秀的高考顶替事件。你就会发现,因为苟晶她懂得这套网络营销手段。所以她很快赢得了全网的关注,取而代之成为焦点,她的问题也尽快得到了解决。
苟晶的智慧我们不能不佩服。但是这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社会的反思。当一个事件通过正当的手段不能被社会关注,不能得到有效处理的时候。没权没势的老百姓只有采取这种底层人物生存智慧来挽救自己,博取大家的关注,赢得媒体的追踪。
法律规则应该成为一个高压线,任何人不得触碰。如果因为有人脉,有关系,就能肆意践踏法律的公正,就能挑衅人们的忍耐底线。这种社会环境就是畸形的,有人故意地抹杀真相,隐藏真相,由此构成的错误,甚至罪行,却不能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得到解决。反而是“以字之矛,攻子之盾”。这种在现实社会逼迫下,迫不得已形成的生存智慧,实在是小民的无奈之举。
苟晶是值得同情的,她的老师践踏了法律,让她成了牺牲品;苟晶是值得佩服的,她以一己之力,不折不挠,引起国家对考试公平的重视;苟晶是可悲的,制造了某些谎言来求取自己当年高考被替考背后的真相。但是我想说,等她举报被替考事件,能通过正当法律手段,不用通过这种手段在网上进行炒作,那么我们这个社会,才算真正进入法制,我们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正当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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