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我们常常不自觉的使用一些自己未经分析思考的表达,脱口而出。这种直觉方式看上去很多时候有一些文学的"美"。它短促,有力,简单,易懂。甚至由于充满生活气息和押韵而让人雀跃不已,随机就开始转发之旅。但是,我们大多数时候可能未及细想。这个表达本身是否有一些值得反思的关键处呢?很可能是有的。学了逻辑学后,自己常常警告自己,需要对重要的表达加以省察和审视。以免犯了不自觉的逻辑谬误。这不,看到别人说了一句话,就贴上来分析。这大概也算是向"哲学病"致敬的"逻辑病"吧。
那人说的是:"幸福总需要食物垫底."
这句话,逻辑上是有问题的。从句式上看,有什么什么就有(需要)什么什么。并且在两个与件的之间以“总"字来强调。"总"是什么意思呢?Always..means:at all times; all the time and on every occasion;在所有的时间,所有的时间和每一个场合(空间),也就是永远,始终。从表达上看,就是说从前件必定推出后件,表明这是充分条件关系。意思是,如果P则必然Q--如果幸福则必然需要食物垫底。
所以这陈述是关乎断定了幸福和食物之间关系的一个命题。是什么命题呢?是充分条件下的假言命题。也就是说,有幸福则必然需要食物垫底,无幸福则未必不需要食物垫底。那么这里就看出问题来了。也就是说,有没有幸福都不能推出你对食物需要的一个必然性。无幸福未必不需要食物垫底。意思就是说,从幸福不能必然推出总是需要食物垫底。更简单而直白的说,食物和幸福没什么太大关系。除非我们在全部意义上定义了并厘清了所谓幸福只跟进食有关。
事实上换个说法可能更为恰当,那就是“人,有没有幸福,都需要吃东西”。。
为什么会这样呢?其实这是逻辑所指出的人的思维上的一些漏洞。当人们在表达幸福这一概念的时候,是用幸福这个广义上的全部外延去联结的,但是在一和食物放到同一个命题里时,它就成了某种来自生理性的快感的表征---即吃饱,吃好是幸福的。只是当我们运用逻辑以严谨的方式进行有效性的推理时,就发现了这里存在谬误。
但是大多数人不会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将之看成是常态。结果就很容易在表达当中传递一些错误的观念和知识。当别人就此和自己发生争执的时候,还觉得是各有其理。但实际上是对逻辑缺乏认识和把握。
当然,我仅作分析,并不针对个人。
这里揭示的是人和人交流当中可能产生摩擦和争执的一种起因---即双方都没有弄清楚对方在基于什么关键性的概念和论域中去谈问题。不清楚逻辑关系,最后只能是徒劳无功的一番口舌之争。最后不是不欢而散就是像中国古人那样拱手为礼。搁置争议。闷声发大财。。但是没有清晰的厘定边界,是没有办法在两种对立的立场上进行任何意义上有效的沟通和互动的。。所谓的搁置争议,也就成了台面上的所谓"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式的辩证统一的模糊智慧,而台底下则刀枪往来,剑拔弩张的丛林法则。。
其实"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句话本身就是体现了所谓的辩证式的思维。如果说主权是自己的,哪里谈得上搁置呢?有谁听到过自己家里的地儿是需要和邻居搁置争议的?所以这实际上是偷换了概念。"地儿是我的,但也不是我的(实际上是你的),但终归是我们大家的。"
问题是,无论是谁的也绝不会是利益对立双方的共有的。所以,这个被狡黠的往后延宕下来的问题,终归要在后人某位后人手里得到解决。否则别人一天天在强调自己的所有权,你跟他去说,这是我的,但也是你的,不过终归是我们大家的。这不是滑稽吗?人家会理睬你吗?不会的。必然要闹出国际纠纷的。
辩证思维可能并不能很好的解决实际问题。只能为事物的发展寻找一种新的可能性。但解决问题依然是要在:讲规则,讲法律,讲道理,讲合同,讲公约也就是一系列讲逻辑的基础上来谈。尊重国际规则和惯例。才能更好的融入国际大环境。说什么,这是我的,也不是我的(默认是对方的),但更是大家的。这种做法最终是要吃苦头的。。其实,本质上中国人自己也不信,要不然,何必发展海洋武力呢以及参加国际组织并提倡学习国际法呢?目的最终还是要摆脱这种辩证的混沌。为自己的国际环境和经济秩序保驾护航。
国际教科文组织确定了的七大类基础学科,其中第二项就是逻辑学。包括应用逻辑,演绎逻辑,归纳逻辑,逻辑方法论等等。这里好像没有所谓辩证逻辑的位置。至少到目前为止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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