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食品药品领域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把公安机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以专项打击治理为引领,部署各地向突出的食品药品犯罪精准发力。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食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完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司法解释,有力发挥刑法的打击震慑作用。(新京报3月18日)
食品造假,操作极其简单,同时,隐蔽性极强,不易被消费者察觉,致使防范难上加难。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在食用后,才能发现食品是假的,但此时已经成了受害者。尤其是一些婴儿食品或儿童食品,孩子们没有辨别能力,若家长未能及时发现,就会对孩子身体带来极大的健康隐患,即使侥幸没有马上生病,但潜在的危险也会像定时炸弹一样,伴随孩子一生。
因此,食品造假,危害的不仅是人们的身体健康,同时,也会对社会安全心理造成潜在的威胁,会使人们的身与心同时受到不可逆转性的伤害,它不仅是人们身体健康的问题,同时也是笼罩在社会整体心理健康上的一道阴影。虽然它不针对固定的人群,但只要是生活在社会里的人,谁都无法独善其身,每个人随时都可能成为食品造假的殉难者。所以,食品造假,是所有社会成员面临的一道关于身心健康的“命”题。
食品造假,之所以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它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危害极大,并且防不胜防,稍有不慎,就会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吃出病来。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无良厂商遍布全国各地,打着各种合法企业的幌子,随时随地“打游击”,并且还大举渗入了互联网电商,可以说是无处不在,而相关部门,又因为各种复杂原因总是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尽管人们对食品造假早已深恶痛绝,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深感无奈,相关部门使出的一切手段,好像都是那么苍白无力。而之所以会走到这一步,虽然也存在着监管方面的诸多问题,如不疼不痒的以罚代管,或地方性的利益保护,以及由此衍生出的睁只眼闭只眼、明禁止暗纵容的“监管”,但最大的问题还在于无良厂商违法成本过低,而这也成了严厉打击食品造假的法律瓶颈。
这次公安部表示,将推动食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这样的推动,深得人心。一方面,它会使那些图某加入食品造假行列的厂商,清楚地预判到自己的下场,这种来自于事前的威慑力,正是社会法律的重要价值所在,它的根本意义在于防患未然。另一方面,食品造假入刑之后,也会使那些已经酿成事实的无良厂商,不仅要付出经济上的罚没代价,而且还要付出更具社会意义的刑事代价,这从根本上打通了治理食品造假的法律瓶颈。
因此,推动食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虽然有些姗姗来迟,但应通过必要的立法程序,尽快使之入席,给所有社会成员身心健康的“命”题,筑起一道更强力的法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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