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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用户画像分析法律社交可行性

从用户画像分析法律社交可行性

作者: 蝌蚪er | 来源:发表于2016-08-10 16:07 被阅读137次

    在一般人看来,法律就是契约、证据与(非)诉讼,其中拟定契约与(非)诉讼需要专业人士或团队提供,依靠的是个体知识的差异性,而不是标准化的产品流程。

    随着国家“互联网+”战略的提出,很多行业开始触网,其中也包括法律行业。到目前为止,法律触网最深入的领域是电子合同储存,这款产品可以避免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的合同被篡改而失去作为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同时,随着社交产品开始垂直化,有脑洞较大的同学为拉近法律与普通用户的关系,考虑打造一个垂直于法律领域的社交圈。

    就该同学的冲动,我通过用户画像来分析法律垂直社交产品的可行性。

    一、法律用户的分类:

    1、法律工作者:公检法司安的公务员、律师、法务、学者

    (1)有特定的圈子,且很多时候需要讲关系;

    (2)多数年龄偏大,对互联网的使用度较低;

    (3)闲余时间有限,工作之外多在经营关系;

    (4)关注的点不同,考虑职称升职头衔加薪;

    2、法律学习者:学生、司考学员

    (1)年龄偏低,多数用户多在三十岁以下;

    (2)毕业论文,查阅文献,交流法学问题;

    (3)考研考博,联系导师,关注院校考试;

    (4)司法考试,参加培训,提高应试能力;

    (5)职场应聘,关注各大渠道法律类岗位;

    (6)工作实习,主要是在律所实习岗打杂;

    3、法律门外汉:不太懂法律的用户

    (1)只有在对法律有需求时才会关注法律,对于法律的使用频次很低;

    (2)通过社交工具,不太容易顺畅沟通本人的法律诉求;

    (3)只关注影响力较大的的法律事件

    二、各类别用户之间的关系:

    1、法律工作者与法律门外汉,通常是咨询或裁判的关系;

    2、法律工作者与法律学习者,通常是学习或师徒的关系;

    3、法律学习者与法律门外汉,通常无关系;

    三、各类别用户内部的关系:

    1、法律工作者内部,内部关系错中复杂,绝大时候线下处理;

    2、法律学习者内部,除特定时点讨论外,很少讨论行业问题;

    3、法律门外汉内部,除群体情感共鸣外,不会交流法律问题;

    四、结论

    从以上分类与类别关系来分析,在法律领域做垂直的社交产品没有落脚的点:

    1、没有各类人群共同关注且发生频次较高的点;

    2、不同类别用户使用社交产品的习惯,以及通过社交解决问题的方式不一致;

    3、年龄、专业水平、话题关注层次不一;

    4、对专业知识提供的成本需要对应的收入、好处或是职责使然。

    5、法律的严谨性,通过线上的社交产品是不能体现出来;

    基于以上,我对当前“互联网+法律”这块,除了C2B和B2B做提供个人对接企业法律服务,或是事务所对接企业法律服务的初创公司持有发展空间的观点外,现阶段对做C2C的分享经济平台或社交产品不是很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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