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灰蒙蒙的,雾霾驱之不去,这种状态已经很多天了。人们对阳光明媚的日子总是缺少回忆,忙于奔波谋生,顶多只是感叹:太阳似乎许久不见?
强的案子已经提请上诉,昨天接到通知的我今天要去法庭参加强的辩论。早上起了早,洗漱完毕,我开着车,不慌不忙往法院赶。
我喜欢精致的生活,钱对我只是数字,既不需要太多,也不能太少,当然,以我在法律界的名声,收入当然不少,足以奠定我优雅生活的基础。
我的房子位于市中心最好的地段,车是BOMA大排放豪华SUV,每周我在最好的餐馆享受两至三次高级海鲜大餐,衣服是高档次的品牌,毕业于名牌法学院,事业顺利,曾打赢过几起大官司,一举成名,从此再不缺案子。
我受人尊敬,在空闲时为没有钱的穷人做法律援助,在法院也博得了好的名声。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又曾为多少犯下恶行的坏人打赢官司,让他们无罪逃脱,不受惩罚,因而我内心的善良时不时会蹦出来谴责我。
实际上,凡是被控犯罪的人绝大多数是真正的罪犯,被冤枉站上被告席的人是极少数,我几乎从没遇见过被冤枉的人。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从不在乎你是不是真的有罪,即使有罪,辩护也是个人的权利,律师的职责要么是让被告无罪释放,要么让他减轻刑罚,律师是没有“惩恶扬善”概念的。
抓坏人是警察的事;控诉是检察官的事;量刑是法官的事,而律师只是尽量让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满意,都是做到各司其职而已。所以那些骂律师唯利是图、善恶不分、卑鄙小人的仅仅是不了解这个职业。
如果律师站在正义的一边,只为好人辩护,让恶人去遭报应,那样纵然会大快人心,但律师也快饿死了。因为好人几乎很少被冤枉,能站上法庭的被告席的基本都是坏人,电视剧中的律师为被告申冤而又帮着去抓坏人的剧情,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出现。
只是有时候我也会觉得良心不安,因为我成功的辩护,至少有好几个怀揣罪恶的恶人被无罪释放,虽然我入项不菲,但有时辗转在床上,那些丑恶的嘴脸依然会让我恶心,愈发难眠。
这也是我去做法律援助的最重要的原因,我想补偿,减少一些罪恶感。
这次强被控“谋杀”的案子,我决定完全免费辩护。一方面是强没钱;另一方面,我想给小美留下好印象。当年最不起眼,也最没放在她眼中的人,如今成了可以为人定生死的大律师,意气风发,如日中天,虽然还是没有“白马王子”的模样,却已经有了“白马王子”的实力!
那天对小美说我愿意免费为强辩护时,小美似乎不意外,她只是低头,轻声说了声“谢谢”,我似乎看见她的后颈立马浮上层红晕,她一定知道我还喜欢她,想到这里,我把车开得飞快,心跳得急促起来,发热的感觉瞬时弥漫全身,我还是爱她!还是忘不了她!
我应该庆幸上天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可以好好与小美接近,并且还要求助于我,我可以帮她!我把油门一踩到底,已经过了上班高峰期,道上的车已很少,似乎为我开出了急行道。
我从没觉得我的家离法院这么远,这一刻,我恨不得飞到法院,用我的伶牙俐齿把强马上解救出来,去他妈的“谋杀”,有我在,他不可能杀人!我要让小美对我刮目相看,要让她知道我才是她的“真命天子”加“白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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