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新闻,发生在去年的7月,最近才发酵开来!事情是这样的,当时在南昌的一家娱乐会所里,一女员工惨遭丈夫用菜刀砍伤鼻子,血肉模糊!
男子声称自己不满老婆的工作,一直劝老婆离职,两人发生争执,才一气之下买了菜刀将老婆砍伤!而且还笑嘻嘻的称道:“是自己老婆才这么做的!”
从这句话,这个表情就可以明显看出,这名男子认为是自己的妻子,所以伤害她不会付出代价,不需要承担后果,才这么肆无忌惮!
更加恐怖的是,这个事情的处理结果,居然只是被警方治安拘留,而且并处于200元的罚款!!!这就完了???我在网上找了所有的新闻后续!确定这就完了!!!
用毛骨悚然都不足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太可怕,太恐怖了!我首先要质疑的是,这种伤害难道不是故意伤害吗?难道不是刑事案件,而不是民事案件吗?
我的确不懂法律,但难道在法律的规则里,这种故意伤害他人的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吗?不应该不能调节,不看任何关系,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上诉,法律裁决的吗?
为什么如此可怕的事情,居然只是短短的治安拘留,并且200元罚款就解决了!这难道不是明显的故意伤害吗?再严重一点就是故意杀人!
我真的非常迫切的希望,有一个懂法的,或者公安机关,执法单位里的人和我一样弄不明白的人,解释一下,这么解决事件的法律依据到底是什么?
很多人都把这次事件归结于家庭暴力,甚至是讨论这个丈夫是不是觉得妻子是他的合法财产,才敢如此肆无忌惮的对待她,甚至衍生出什么夫妻之间的相处方式?
我觉得可笑至极,为什么这么残酷又可怕的行为,能够衍生的问题,居然只是家庭关系问题?家庭暴力问题?夫妻关系问题?
我看到这么一个可怕的答案,他说,因为丈夫不满妻子在娱乐场所工作是合理的,所以砍其鼻子也是因为爱之深恨之深,要妻子充分谅解丈夫的莽撞,要丈夫对妻子更加的爱护。而针对大家认为极其不合理的罚款200,他则认为极其合理,因为罚款是需要共同承担的,有一个警示意义就可以了!还但愿这对夫妻能冰释前嫌!
我不知道,大家能不能够想象,我看到这个答案有多么的毛骨悚然,多么的愤怒,多么的感觉荒唐,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三观不正,还义正言辞的人。
区区罚款200元,却砍伤了一个女子的鼻子,血肉模糊,能起到什么警示意义!伤害妻子的代价太轻太轻了,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为什么在当今,当下,还有那么多妇女的合法权利因为夫妻关系,而被彻底无视?难道现今“夫妻关系”还是一个男人能够“合理合法”的伤害弱势群体,妇女儿童的保护伞吗?
我努力的相信正义会到来,哪怕它只是偶尔迟到!但是看到这么触目惊心的问题和事件居然如此浅薄的结束,我不知道如何去相信自己能够在这个世界上安全的活下去!
因为偶尔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弱势群体,如果在婚姻关系中,我或者我的孩子,受到来自内部的伤害!法律都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利,保障我的生命安全,还能何去何从!
就因为这么可怕的“家和万事兴”“家庭纠纷”“家庭矛盾”来弱化故意伤害和各种家庭暴力问题,总是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伤害和无视的总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所以到底有多少人因此而惧怕婚姻?婚姻关系,任何关系,都不应该成为犯罪者的保护伞?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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