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集》

作者: 楚流风 | 来源:发表于2018-02-01 21:56 被阅读10次

    我并不要求你去做烈士——烈士是傻瓜做的。看见那人拿着铁棒来了,夹起尾巴跑吧!我只是希望你不要迷信“逆来顺受”;台湾的环境再这样败坏下去,这个地方,也真不值得活了。我只是谦卑地希望你每天去做一点“微不足道”的事:拍拍司机的肩膀,请他别钻前堵后;打个电话到环保局去,告诉他淡水的山上有人在砍树造墓;写封信到警察局去,要他来取缔你家楼下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地下工厂;捡一片红砖道上的垃圾,扶一个瞎子过街,请邻座不要吸烟,叫阿旺排队买票……我只想做一个文明人,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罢了。

    用苏格拉底的话说:“当我对一个制度不满的时候,我有两条路:或者离开这个国家;或者循合法的途径去改变这个制度。”

    “盲目地遵从是最低级的愚蠢,不必考虑。寻求改革途径,时间拖得太长。人生有多少日子?又不是吃饱饭没事干,一天到晚绿头苍蝇似的去改造社会。人生在世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改革。所以对付一个不合理的制度,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即地抵制。”——梭罗

    就法制的基本原则而言,我们不能容许个人的“执法”。如果每个人都拒绝缴税,如果每个人都拿起枪来像约翰·韦恩把“坏人”给“干”了,如果每个人都撩起袖子来打架,我们或许就回到了原始蛮荒的时代,人人靠一己的齿尖牙利,适者生存。法制之所以重要,我们说,是因为它使齿不尖、牙不利的渺小的个人也获得保障。

    我更不忍心听人宣扬五代同堂的美德。在那个和谐的表面之下,有多少半夜的叹息、破碎的梦想、解体的个人意志,一切都为了一个抽象的理想、一个原本造福个人而往往牺牲个人的制度。

    法制、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荣誉、传统——每一个堂皇的名词后面都是一个极其庞大而权威性极强的规范与制度,严肃地要求个人去接受、遵循。

    苏老头是个循规蹈矩的模范公民,但你是否注意到,做个好公民有两个先决条件:首先,不肯妥协时,他有离开这个国家的自由;其次,这个国家必须供给他适当的管道去改变他不喜欢的制度。也就是说,如果雅典政府既不许他离境,又不给予他改革的管道,他就没有义务片面地做个循规蹈矩的公民。

    一个学生没有那门知识却一再缺课,教授当然要淘汰他,但淘汰的理由应该是:你没有得到知识;而不是:你点名未到。上课出席率与知识吸取量并没有因果或正比的关系。

    如果我们把眼光放远,真心要把台湾治好,我们需要能思考、能判断、有勇气良知的公民;在位在权的人必须张开手臂来接受刺激与挑战。如果我们真心要把教育治好,为这个民族培养出能思考、能判断、有勇气良知的下一代,那么办教育的、教书的,就不能迷信自己的权威;他也要禁得起来自学生的刺激与挑战。

    我的梦想是:希望中国人的下一代,可以在任何一个晚上,站在任何一个地方,说出心里想说的话而心中没有任何恐惧。我们这一代人所做的种种努力,也不过是寄望我们的下一代将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哲学家康德说,启蒙是走出不成熟的状态,勇于求知。《野火集》,毋庸置疑,正是这样一本,为解严作准备,引领整个社会进入全民民主时代的启蒙书。这本书照亮我们的不成熟、尚待启蒙的状态,更重要的是,掀起战后台湾新一波的“启蒙运动”。

    就像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文明和民主都是你一句我一句骂出来的。我一直深信人性,诸恶多半是社会的结构或机制出了问题,而不是哪个人要与善或好的人、事、物相互敌对,人类是可以沟通、理解、说服的对象,作家如我和龙应台,就是生来要担任这种针砭的角色,治疗这个社会。

    美丽岛这首歌起源于一个事件,在创作中我们知道了,不仅对中国的认同有多大的认同,同时我们对台湾有多大的认同。

    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当前的生活,台湾的生活,把生活建立在当下,把爱放在当前。

    亲眼目睹这样一个切肤痛苦的过程,你或许对台湾民主的所谓“乱”有新的理解。它所有的“乱”,在我个人眼中看来,都是民主的必修课;它所有的“跌倒”都是必需的实践,因为只有真正跌倒了,你才真正地知道,要怎么再站起来,跌倒本身就是一种考试。所以,容许我这样说:台湾民主的“乱”,不是乱,它是必上的课。

    所谓公民意识,基本上就是一个社会里的个人清晰地认识到几个基本原则,譬如:一、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因此当它不称职的时候,撤换它重组它是不必商量的根本权利。二、政府就是会腐败,而且一定会隐瞒真相,因此公民必须把自己的监督权发挥到极致。三、促进社会进步,公民不能消极地被领导,他必须主动、积极,他必须强悍,他要从跪着的位置站起来。

    对大陆的八〇后、九〇后,我想说,追求个人的欢乐很好,最壮烈的革命、最伟大的理想,不就是为了让最普通的人得到最寻常的欢乐吗?但是任何一个欢乐派对结束后,总得有几个不醉的人把朋友一个一个送回家。开车的人,决定方向,总得清醒。社会永远需要清醒的人。

    所谓现代,是否并不在于它最后表露出的形态,而在于社会里各个阶层、各个领域深度的碰撞、探索、抗争、辩论,最后形成一个共识。那个过程出来的东西,才有可能真正地涵盖这个社会的深层情感和最真实的集体记忆。在“公民有权解释自己”这个基础上“长”出来的建筑,对我而言,才是有真实意义的“现代”。

    龙应台:不是无能为力,而是我想,我们过去都把民主这个东西简化了,认为只要把一个威权政府拔掉,民主的果实就能摘到手上,但其实民主是个不断发展、需要持续演习的过程。以“权”逼人的威权政府拔掉了,有商业财团用钱来垄断;商业财团的问题若解决了,你发现媒体本身的“正义”很有问题;媒体的问题若解决了,你发现公民团体本身非常霸道,民粹主义横行……

    民主其实就在于实践,实践在于细节,细节使你无所遁逃。我们需要走过这个艰难过程。但民主制度成本很高,也会带来流弊,比如说鼓励短线操作。那还有什么可供选择?最理想是开明专制,就是有一个英明得不得了的政策制定者带领大家前进,一做十五年、二十年,能做一些扎根的、长远的规划。这看起来很理想,可是万一这个决策者做了坏的计划,如何收拾?没办法,退而求其次。

    之前看听到一些说法,我们国家可能不会成为西方的民主国家了。也有一些西方学者认为我们不是现代国家,因为没有公民社会,没有公民自发的组织,没有大量的NGO自行去帮助、解决一些自治的问题。

    我在参加一些组织的时候发现,政府会提供一些资金让一些社团自立去做一些事了。让他们成长,让他们自主运行,然后把资源控制着,一方面让人是自主的,同时又是依靠着大当家的。这可以算是培养一种公民的力量么?

    可以吧,毕竟人们更加自主了,互助,友爱。不可以吧,因为社会的进步是有一个过程的。我们需要保证的是,文明是在进步,对个体的尊重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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