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喜欢在晚上九点准时坐在电脑前,像观看一个定点播放的电视剧一样,打开电脑,享受敲击键盘的快感。
写的内容不过是胡诌乱编,没有任何条理可言。但是看到方方正正的宋体字在屏幕上一个一个地蹦出来,那种心理的满足感莫以名状。
文学梦想是谈不上的,莫不如说是人生一大爱好,像有人喜欢健身有人喜欢打球的那样。关于文字不过是抒发内心最大的方式,拆开纠缠在一起的毛线,捋顺存放起来,整整一天都会因此喜笑颜开。
读的书也算不上多,年少时喜欢郭敬明的中二世界,喜欢写些不着边际的诗,送给同桌的女生,换来一篇同样不着边际的诗。尽管幼稚,心理却是满足的。能够将幻想诉之笔墨的孩子岂不是最幸福的。
他经常用这些经历来解释自己文学青年的资历,用来获取薄薄的虚荣心。小夫自诩下笔如有神,灵感从未间断,在电脑面前半小时,洋洋洒洒两千字高质量文章新鲜出炉,偶尔拿去卖,还能赚点不少的生活费。
这些都是他自傲的资本,他从没想过有一天,对就是今天,整整抚摸键盘二十分钟,屏幕上一句话都没蹦出来。
“卧槽,什么鬼!”
不耐烦地酝酿了十分钟,最后索性合上了电脑。
打开CD机放一段爵士,小夫伏到地上开始做俯卧撑,持续消耗身体力量,疲倦充满全身的感觉会让人上瘾。
就算室内有空调,7月天的闷热还是会让人大汗淋漓,看着汗水滴到地上,小夫又抽起了一根烟。
两个月前自学成才学会了吐烟圈,小夫吐出的烟圈形态持久可见。他一度非常享受在别人面前施展这项绝技以获取浅薄的满足感。
小夫记起来第一次在人前吐烟圈是在一个朋友办的趴,在那儿他第一次认识了前女友。
前女友是标准的美女,神态高挑丰腴,肤白貌美,站在人群中总是那么显眼。小夫当时一眼就看到了她的胸部。他很喜欢隔着衣服的尺寸和形状。值得承认,小夫并不是爱情至上的脑残,所有能用荷尔蒙思考的事情绝对不用理智思考。
喝了些酒,当众表演吐眼圈之后,小夫借着自由时间主动前去搭讪,耍流氓一样地要了人家的微信。
后来竟也聊得起劲。
然后莫名其妙地在一起了,那段时间前女友感情失意,小夫心想其实做个备胎也不错。
相处时间不长不短,三个月,前女友忽冷忽热,终于在一天晚上莫名其妙地分了手。
其实提起来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谈个感情而已,期初就没有太大的期待,分开时也没有什么伤害。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在这个时候想起了前女友。而且自己前女友无数,竟然偏偏想起了这位。
“是有什么特别之处么。”小夫不解。
不过是肤白貌美,性格和内涵并没有让人特别期待的地方。
小夫又做了一组窄距俯卧撑。
有些事情就算想破脑袋也想不通的,有些平凡的事物,总能在特定场合引起莫名的关注。嘛,说白了,人不就是这么奇怪的一个东西。
就像自己写过的小说女主,有一个富可敌国的干爹,私自交了个穷山村里的奋斗青年男朋友,抛弃干爹去追随农村小伙,最后被卖到山疙瘩里做了小媳妇儿。
呵,好像并没有什么关联啊。小夫敲了下自己的脑门,“这都啥跟啥啊。”
写不出来的文章,滴在地上的汗液,前女友的胸部,乱七八糟的心绪。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小夫打开电脑,决意写些东西,哪怕是乱七八糟不着边际的。
但是,嗯,起个什么题目好呢……
小夫想了会儿,在空白文档顶部敲下两个字:“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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