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是中国唐宋至明清时期兴起并不断延续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
清代袁枚在《随园随笔》记述:“书院之名,起于唐玄宗之时,丽正书院、集贤书院皆建于省外,为修书之地。”
中国最早的官办书院始于唐朝,是中书省修书或侍讲的机构。唐玄宗开元五年(717年),朝廷于东都洛阳乾元殿东廊写四部书,因号乾元院。玄宗开元六年,乾元院改号丽正书院。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移至明福门外开元十三年,改称集贤殿书院,掌刊辑经籍、搜求遗书、辨明典章,以备顾问应对。
从官方的角度来说,书院是中央官府设立,用于收藏、校勘和整理图书的机构。
从民间的角度来说,书院是民间设立的,供个人读书治学的地方。从宋朝开始,书院作为一种教育制度正式形成。
宋元明清时期,书院是私人或官府设立的供人读书、讲学的处所,有专人主持。宋代书院以讲论经籍为主,其中最有名的有白鹿、石鼓(一说为嵩阳)、应天、岳麓四大书院。
元代书院遍及各路、州、府;。明清书院更多,但多为习举业而设。清光绪二十七年后,改全国省、县书院为学堂,书院之名遂废。
中国著名的四大书院是: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河南登封的嵩阳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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