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所练习、所演奏的作品,达到相当熟练的程度后,你就会本能地、自动地加入“肢体动作”。
一、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宛与洛认为,“肢体动作”是演奏者对作品理解能力的外在表现形式。你怎么“动”,“动”得幅度如何,频率如何,本质还是你对作品的认识如何。
比如《致爱丽丝》这种轻柔的旋律。当音乐响起,学琴者自然就会随着旋律的起伏,伴着节奏的律动,身体本能地作出“回应”。
对于这首作品,其“肢体动作”一定是较小幅度的、频率不快的一些动作。
比如点头、轻抬头、轻摇头、身体左右摇晃、身体前倾后倾、全身上下轻微“起伏”等……
只要你的“肢体动作”,不影响自己的演奏,就是合理、适当的“肢体动作”。
其实,不仅不影响演奏,反而对自己的演奏是一种“促进”。
可以使学琴者的状态更为专注、投入,演奏出更丰富的音色,富有感染力与对比性。
而这一切,都是在学琴者对作品相当熟练的基础上形成的。
如果在演奏《致爱丽丝》时,指法不熟练,错音很多,节奏感也不稳定,更不用说背谱演奏了。
那么这时,学琴者的头脑中,思考的一定都是关于作品、乐谱的问题。
哪个地方容易出错?哪些乐句、乐段是难点?如何把节奏型演奏正确?如何把乐谱记住?……
这些也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学琴者在熟练演奏作品的同时,才能有“余力”,自动化地加入一些“肢体动作”。
所以,“水”不到位,“渠”也形成不了。
二、“强加”其实是“无效练习”,是在做“无用功”
有些学琴者,为了让自己的演奏状态看起来更松弛、更具美感,于是会在刚学习一首作品之时,就在演奏中加入“肢体动作”。
由于还处于视奏“状态”,学琴者对乐谱、对作品还不太熟悉,于是演奏过程中的思考,自然就会往乐谱、旋律、节奏、技巧等内容上“倾斜”,而不会去考虑,自己的身体该如何“动”?
此时如果坚持要往演奏中加入“肢体动作”,也就相当于是一种“强加”的做法。
能力暂时达不到,却仍想“拔苗助长”。
这种做法,既浪费了时间,也耗费了心力,最后还出不来效果,属于“无用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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