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苏门映雪
书香氤氲开卷有益,读书的好处枚不胜举。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黄金屋”和“颜如玉”到底有没有我不好妄加评论,因为我没有见过。但读书能让人胃口大开、爱上美食,却是被我发现并切身体会过的经验。
-1-
我崇尚素食,不大爱吃肉。因为不喜欢油腻,因为不想变胖子。但现在的我喜欢吃肉食,却是受了《水浒传》的影响。
花和尚鲁智深几天不吃酒肉,便大声嚷嚷着:嘴里要淡出个鸟了!店家,快快筛一壶酒,切二斤牛肉,热热的端来给洒家吃!一顿风卷残云、酒足饭饱之后,鲁提辖一腔热血替民女打抱不平,三拳打死恶霸镇关西。
还有那好汉武二郎,到得景阳冈下,感到腹内饥渴,对店家说:主人家,快把些酒来吃!再切二三斤牛肉下酒!他连喝十五碗烈酒,吃了五六斤牛肉,摇摇晃晃走上景阳冈,正遇着那吃人的猛虎,虎视眈眈、令人颤栗。但武二郎艺高人胆大,再加上酒劲上涌、腹内殷实,一顿拳脚相加,打得那猛虎动弹不得,“秽污腥风满松林,散乱毛须坠山埯。身横野草锦斑销,紧闭双睛光不闪。”
看到此处我是拍案叫好、叹为观止!这壮士们吃进去的哪里是牛肉,分明是侠肝义胆嘛!不由让我立刻想弄二斤来尝尝,看看是否能长出雄心豹子胆来。
有一次我跟几个朋友去吃饭,到点菜的时候我顽心大起,一拍桌子大声对服务员说:烫一壶好酒,切一大盘牛肉,快热热的端上来!我的嗓门之大把服务员吓了一跳,引得周遭一众食客纷纷侧目向我们行注目礼。我朋友无语地瞅我一眼,有气无力地说:这是哪儿来的女土匪啊?真想装作不认识你......
-2-
还有一道家喻户晓、在大江南北流传甚广的大众菜肴——红烧肉。据说这道菜可是中华经典名菜,不但口感肥而不腻、软糯香甜,同时还富含胶原蛋白,是美容养颜保持肌肤弹性的绝佳保养品。
但我对这道明星菜品却一直保持距离。平日里若出现在餐桌上,我一般对它敬而远之,很少光顾,生怕吃一口、胖两斤。
直到有一天我读《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一家赶上了1958饥荒年,农村的田地全部被收了回去,农民没法种庄稼。城里人忙着大炼钢铁,家里的铁锅、铁勺、铁铲子全部被没收拿去炼钢,没办法做饭,想要吃饭就得去公共食堂。
渐渐连食堂都关闭了,家里的米缸早已空得见底了。许三观一家早早天没黑就上床了,因为太饿,不能动,一动肚子就会咕咚咕咚响,就会饿。
孩子们饿得躺床上睡不着,许三观就用嘴巴给他们做红烧肉。那红烧肉是这样做的:“......肉,要有肥有瘦,肥瘦各一半,还要带上肉皮......切好之后在水里煮一会儿,煮熟就行,不能煮老。......晾干后放到油锅里一炸,再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上一点黄酒,再放上水,用文火炖,炖上两个小时,水差不多干时,红烧肉就做成了......等揭开锅盖,一股肉香扑鼻而来,拿起筷子,夹一片放到嘴里一咬......”
许三观清晰地听到了在黑暗里发出的阵阵吞咽口水的声音。
读到这里,别说孩子们馋了,我都有点垂涎欲滴了。等下次在餐桌上与红烧肉相遇的时候,我忙夹一块儿放进嘴里,顿感满口生香。我忽然意识到:能顿顿吃饱饭的我们,好幸福啊!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许三观 给孩子们做的不是宫保鸡丁不是糖醋排骨不是蚂蚁上树而是红烧肉呢?或许在那个饥饿的年代,红烧肉无论从外形还是色泽以及口味,都更能让人产生美好的遐想和强烈的饱腹感。
-3-
读书改变了我挑食的毛病。
我虽是北方人,但不爱吃饺子,尤其是羊肉馅儿的。因为觉得又腥又膻,光是闻闻味道就受不了。
直到有一天我看了作家张宇写的《软弱》。其中有一个片段是这样的:警察王海遇见了可爱的女孩安琪,俩人一见钟情。安琪邀请王海去自己租住的小屋去做客,说要亲自下厨给他做饭。安琪做的就是羊肉茴香馅儿的饺子。她说猪肉大多注水,不好吃。买了一斤羊肉,一把茴香,一两香菜,几颗花椒,两瓶啤酒。羊肉剁泥,茴香切碎,香菜调味,花椒去膻,啤酒助兴。拌好馅儿,和面擀皮包饺子,边聊天边做饭。男女搭配,干活不累。饺子做好煮熟了,王海吃三十个,安琪吃二十个。饭吃完了,酒喝干了,烟抽完了,二人竟无话可说。双眼对视,那里面可只剩下爱的火花在噼里啪啦燃烧了......
由此可见,这羊肉馅儿的饺子既是饱腹的食物,也是一剂调情的猛药啊!
所以那些正处在热恋中的饮食男女们,谈恋爱的时候别净想着去那些灯光幽暗、饭菜死贵又不好吃的西餐厅,时不时给心爱的人一起包一顿饺子,既温馨浪漫还经济实惠,何乐而不为呢?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从此爱上羊肉饺子了。
-4-
作为一个有稍微洁癖的人,我从不吃动物内脏。哪怕你跟我说这猪大肠做得如何如何美味、牛肚吃起来如何如何筋道,我都不为之所动。更甭提那些动物心、肝、肺什么的了。想想都没胃口。
但同样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改变了我的这一观念。
文中的许三观和他的乡亲们,每每遇到生活中过不去的坎儿,就必须要去医院卖血换钱。从医院出来,捏着手中的钞票,他们最大的心愿吃这样一顿饭:“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猪肝一定要这样加工:先是切成薄薄的片,放盐腌制一下,用生粉包裹,因为生粉可以让猪肝鲜嫩,再加一点黄酒,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加热冒烟后,把腌制好的猪肝倒进去,高温爆炒,一下,两下,三下......
等到猪肝和黄酒端上来桌,却又不忙着拿起筷子夹菜吃。而是先拿起酒盅,眯缝着眼小抿一口,然后从嘴里吐出“咝咝”的声音,脸上那疲惫至极的肌肉便似伸懒腰一样舒展开来。
最后才小心翼翼地夹起一片猪肝,放进嘴里,慢慢地咀嚼,细细地品味。
他们认为:喝了黄酒,吃了猪肝,身体就会复原,卖掉的血就会重新长出来。而此时的炒猪肝,除了是解除饥饿把人从死亡边缘拉回的美食,还是在那个穷困年代人们对有滋有味的生活的一种期盼和向往。
于是有一天我跟先生去吃川菜的时候,他问我想吃什么,我就说:来一份爆炒猪肝。他讶异地问:你不是从来不吃动物内脏的吗?我说:我今天想尝一下。
终于一盘冒着热气、点缀着葱花、胡萝卜、青红辣椒的猪肝端上来了。我夹了一片放进嘴里,仔细品味,感受那又热又辣又香的味道,从舌尖一直蔓延到整个口腔。
如今,我动辄感到头晕眼花、四肢无力的时候,就对家人说:我有点儿贫血了,快快做一份爆炒猪肝补补血!
-5-
读书能让普通的食物变得美味起来。
我读过殷健灵的《甜心小米》,里面有一节写道:外婆终于要带小米去店里吃她心心念念的南翔小笼馒头了!
南翔小笼馒头果然和外公用钢精锅装回来的小笼包不一样啊!面皮那么薄,透明的,看得见粉红色的肉馅,里面包了很多汁水。它躺在调羹里,汁水就在面皮里晃动。小心地咬一口,就把汤汁吸出来了,真鲜!
还记得我们高中时学过的一篇课文《一碗阳春面》吗?在寒冷宁静的大年夜,连续三年母子三人头碰头吃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阳春面,孩子们开心地说:真好吃呀!明年还能来吃就好了......这一碗面对于当时是住校生并经常在下了晚自习后饿得饥肠辘辘的我来说,是多么的眼馋啊!
汪曾祺先生写过一篇文章《家乡的咸鸭蛋》,里面提到“家乡的咸鸭蛋用筷子插进去,立刻有红红的油冒出来……而其他地方的咸鸭蛋打开里面是黄的,那怎么能叫咸鸭蛋呢?”
其实南翔小笼馒头、阳春面和咸鸭蛋,都是我们身边再普通不过的食物,但因为在文中作者赋予它们爱、力量以及家乡的味道,并有滋有味地写出来,于是我们吃起来的时候就会感到格外的鲜美。
朱熹说: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我觉得可以再加一条:胃口也要到。
如果你是一个热爱美食的人,那就读书吧!因为在那里你可以发现更多意想不到的美味;如果你是一个胃口不好、食欲不振的人,那就更得多读书了,因为读书可以让你胃口大开,吃嘛嘛香!
民以食为天,要不怎么称“读书”为补充精神“食粮”呢?
读书是最好的精神食粮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