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进行时,由于我要上班,餐桌上我孑然一身,其他成员随心所欲,有躺床上看手机的(爸爸),有呼呼大睡的(老大),还有自我娱乐的(小不点儿),在客厅骑车自己的小车子悠悠转着圈。
听到小不点儿嚷着“爸爸,你过来,有虫”。我专心就餐,时不时也会分点神,获取一些其它信息。
应得孩子"邀请",只见孩子爸爸从卧室出来,蹲在小不点儿所指的位置,用手试探着捡摸地上的东西。
“啊,你猜是什么?”孩子爸爸惊愕地瞪大眼睛盯着我,还咯咯咯咯坏笑。
“啥呀?有啥大惊小怪。”我不以为然,镇静自若。
“你的口红,你的口红,你瞅瞅,哈哈哈哈哈……”仍然合不拢嘴的坏笑,手提溜着他的发现。
“啊!口红?不可能吧?怎么可能?”我持怀疑态度前去确认。
“真是呀!怎么会是口红呢?它的壳儿呢?怎么会这样?”我心里有一万个为什,另加百倍的心疼,因为这是我以不菲的价格买的。
看着脱了壳的那光溜溜油光光的东西,犹如一个没穿衣服的人赤裸裸地躺在地上,联想丰富的我与他竟都"哈哈哈……"大笑起来。
案情有些蹊跷,紧要的是赶快破案,审讯工作开始。
首先排除孩子爸爸,这不是他用的,他也没这个爱好,他没理由碰这东西,所以不在审讯范围。
喊醒酣梦中的老大琪琪,“你见我的口红了吗?”
她睁开惺忪的眼睛,清醒地说“见了,我看你口红在梳妆台上都想化了,我把它放冰箱里了?咋了?你用吗?”
这一下就找到作案之人了,口红就在冰箱附近的地上,口供与案发地吻合。
“不用,稀罕的是它怎么光光的躺在地上,没了壳呢?”我说这句话时竟禁不住的想笑。竟也没了质问的语气,没了严肃,没了气愤。
“不知道,自从我放里面我就没碰过,是不是你自己拿了?”她肯定的说。
“我压根儿就不知道它在那里,怎么可能是我?”我直接反驳。
“那就不知道了,不会是我爸吧?”她以不肯定的语气反问我。
本来排除在外的一员又引起我的怀疑。不可错过蛛丝马迹。
“不会是你吧?”我问的没底气。
“开玩笑,我怎么会碰它,诗诗(小不点儿)说有虫,我就出来看看,谁知是她说话不清,应该说的有红(意思就是有口红),却说成了有虫,我给你发现了,你竟怀疑我!”那理直气壮容不得我再反驳。
还有一员,两岁七个月的小不点儿,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也没有嫌疑的理由。那也不能放过,万一峰回路转呢。
“是你开冰箱拿的吗!”我试探着问了句。
“不是我,不是,竟然"哇"地哭了起来。”哭的那叫一个响,一个卖力,以哭拒认,没有刑讯逼供呀,我竟哭笑不得。
就此口红躺地事件,成了当天讨论的热点,茶余饭后都会推敲推敲,研讨研讨,但最终也没能破案。真的成了家庭未解之谜。
我那可怜的口红,只能藏身于垃圾桶,究竟是谁置它于葬身之境,真的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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