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果法则
世界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偶然发生的事情。有因必有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宇宙中万物之间的联系,依遵因果法则。
因果法则并不是佛教的专利,事实上,如基督教、印度教等、还有古希腊的大哲学家苏格拉底等等,都认为这是宇宙最根本定律。
苏格拉底有一句名言:种下什么样的因,就会有什么样的果,这是亘古不灭的定律。
种善因必有善果,种恶因必有恶果。
所以,一个人要想有好的命运,就要多种善因。
多说好话、多做好事、多发好的意念。
二、吸引力法则
人的遭遇是由自己的心念来决定的。有什么样的心念,就会吸引与心念相应的境界。
许多父母喜欢担心儿女,为儿女操心,并认为这是一种爱的表现。其实,担心什么,就会来什么,担心的事情往往也会出现。
吸引力定律就是这样的,担心什么,就会来什么。认为世界美好,就吸引来美好;认为世界糟糕,就吸引来糟糕。
为什么会这样呢?
科学早已经认识到,宇宙其实是由能量组成的幻象;不同的能量波动频率,就构成了千差万别的宇宙万象。一个人有什么样的心念,就会感召到与心念相一致的宇宙能量磁场,同质相吸引,这就是吸引力的法则。
人的心念往往很多,心念之中强者胜,也就是说,最强的那个心念,首先会“心想事成”。
就像上面王凤仪老人说的,越担心儿女受罪,儿女可能就真的受罪,越是强烈的担心,就越像是一种诅咒。
吸引力法则告诉我们,要努力控制住自己的心念,使之专注于积极、善良、于人于己都有益的方面,只有这样,才能招感到宇宙之中积极、善良的人、事、物,与之相应。
如果一个人命运乖舛,首先要反省的是自己是不是有乖舛的心念,而不是更为糟糕的怨天尤人。
三、深信的法则
整个宇宙万事万物跟自己是同一个体的,这是宇宙的真相。越是深信这条法则,就越有灵感。越是抵触这条法则,就越无明。
比如说,有的人忽然强烈的感觉到某件事情会发生,结果这件事情就真的发生了,这是巧合吗?
不是的。因为整个宇宙万事万物跟自己都是同一个体的,所以事情将要发生之前,一定都会有所感应。
能够感应得到的人,往往心胸开阔,知道万事万物为一体。而心胸狭隘、自以为是的人,因为自我封闭,往往很难感应得到。
有感应,就会有对应。如果是好的感应,就顺应它;如果是不好的感应,就要积极反省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不良的心态而感召不善,只要在结果没有出现之前,往往通过修正自己的心态,也能将不良之感应化解掉。
有成就的大格局的人,往往能体会到宇宙万物的一体性,因而直觉灵感很强,故能趋利避害,成就一番事业。
四、当下的法则
人们常常会有这样的体验,往往一件事情,在最放松、最不计较、最专注于当下的时候,往往会办得最顺利,而且是出乎意料的顺利。这就是专注于当下的奇迹。
过去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只有当下才是真实的着手之处。积极调整好当下的心念,才是改善命运的唯一方法。
五、二八法则
一个目标是否能达成,其中二成是我们的努力,八成是我们的心态。
一件事情对人之生命的影响,其中二成的影响,立刻看得见;另外八成,往往要在后续的生命中,才能逐渐显现。
所以,耐心是很有必要的,一切法得成于忍。只要方向正确、心念正确、就要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
六、应得法则
你得到的,都是你应得的,都是你所作所为的“应供”—应得的供养。
我们得到的宇宙祝福,是与我们对宇宙的贡献想适应的。
你奉献了什么,就得到什么,而不是你想得到什么,就得到什么。
比如说,你奉献了爱,就得到爱;你奉献了恨,就得到恨。你奉献了恨,却妄想得到爱,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在《了凡四训》里,云谷禅师对了凡先生说,拥千金者值千金,应饿死者必饿死,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想得到,而没有得到的东西,只能说明我们命里还没有,要从自己的内在找原因。
七、利他法则
应得法则是与利他法则密切相关的。有多利他,就有多应得。利益他人的,最后都是利益到自己了。就像《道德经》里说的:“以其不自私,故能成其私”。
生命是在利他的过程中,经由付出的能量循环,而实现自身的最大价值的。所以佛教说“舍得”。越能舍,越能得。只得不舍,能量就僵死在那里。
比如说,常常让别人快乐的人,最终都是他自己也很快乐。常常让别人痛苦的人,最后他自己最痛苦。常常供养布施的人,越布施越多。
自己价值的最大化,才能有利益的最大化,而人生价值是在利他中体现的。
常常思维上面七条法则,遵循天道规律,就能有很自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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