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素质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对师生关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型的师生关系打传统的“教师教教材”的模式,而是以学生为主体,在课堂中充分尊重学生,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承担引导者的角色。
“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表明在这种师生关系中是本着尊重学生自主性精神,在教师的帮助下使他们的人格得到充分发展,这样的师生关系是建立在师生心理相容,心灵的互相接纳的基础上,这样会形成师生之间真挚的情感关系。
《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中指出:新型良好师生情感关系应该是建立在师生个性全面交往基础上的情感关系,它是一种真正的人与人的心灵沟通,是师生相互关爱的结果,是师生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的催化剂,是促进教师与学生的性情和灵魂提升的沃土。
我认为新型的师生关系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教师是主导”可以做到,但“学生是主体”我们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第一种是把学生这个主体看作是“个体”的“主体”,即“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充分的发展”,这在集体教学中是一种很难达到的理想的状态。因为每个学生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老师作为一种引导者的角色,很难同时兼顾全班学生的“个体性”需求,充分引导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理想是我们要追求的目标,即便它很难达到我们一样可以以此为实践路线,朝着这个方向不断努力。
第二种是把“学生是主体”的“主体”看成是“群体”的“主体”,即把全班心理发展水平相似的学生看做是教学的“主体”,老师在他们的知识、技能、价值观上给予“引导”,让学生这群“主体”得以发展。这种状态是可以做到的,但是这样就很难做到让每一个学生得到合适的发展。
我是一名特殊学校的教师,从个人立场上来看我是非常认同“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这个观点。培智学生智力差异较大,因此在课堂上我们必须关注到每一个学生,必须做到以学生为主体,这样才能够保证我们的教学效果。其次,因为学生存在这智力障碍,独立思考的能力较差,课堂必须需要老师的主导。老师要以学生的发展需求为依据,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设置合适的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在这个课堂教学过程中就充分体现了“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的师生关系。
因为目前我国的特殊教育班级实行的是“8-12人”的小班额,所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兼顾“全体”,比如使用分层教学、个别化指导等,但是这种耗时耗力的教学现象,是我们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很难做到的。
要做到“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就要求在学生与教师相互尊重、合作、信任的基础上,让每一个学生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成就感与生命价值的体验,获得人际关系的积极实践,逐步完成自由个性和健康人格的确立。教师在这种师生关系中,除了通过教育教学活动,让每个学生都能感受到自主的尊严,感受到心灵成长的愉悦外,同时教师也应该能够在这个过程从体验到愉悦的情感,让自身也得到发展。
智力障碍孩子的情感发展水平较低,对于“尊重”这样的高级情感很少有孩子能够达到,但他们依然能感受到老师的关爱与尊重,他们虽然不能用言语表达出这份情感,但他们能够用行动回应老师的关爱,比如上课之前很久就在教室门口等老师、遇到自己认为好吃的食品一定要留给老师等等。这就体现了师生之间的和谐互动关系,让师生都沉浸在由课堂衍生的“愉悦”的氛围中,这中和谐互动带来的“愉悦”感,我相信普通学校教师的感受会更多。
如果能够真正达到这种理想状态的“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的师生关系,课堂应该是美好的,深受学生喜爱的,教师应该是世上最具幸福感的、最令人羡慕的职业。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