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常委会上讨论几个议题,照惯例,不是自己分管的范围,大家听完只需说一声“同意”“没意见”就可以了,但是,我却忍不住,又发了言。
第一件,某人的行为既违反实体法、又违反程序法,汇报材料中分为两大段,洋洋洒洒地分别进行论述,但在最后明确处分措施时,却只针对违反实体法的部分进行量纪,只字不提违反程序法的事实及处分意见。我认为,该案最好是实体和程序同时量纪;当然,我也同意在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后,对同一行为只用一个条款进行量纪。但我认为,那么在审理意见的文字表述上,就没有必要把违反程序的部分那么长篇累牍地详细论述,否则最后虎头蛇尾,在量纪时一个字都不提,不是打自己嘴巴嘛。于是,我就把我的意见说了。
如果说第一件只是文字上有些可修改之处,第二件议题,我实在是无法忍。因为我不认同汇报人适用法规时采用不顾事实、片面理解的方式,照其意见,犯罪嫌疑人就不构成非法经营同业罪。这不是漏罪了嘛?于是,我又发言辩驳了一番。
其实,在发言之前,我头脑十分清醒。我并不是那种嘴快的人——嘴上没有把门,头脑一热,话语脱口而出,事后后悔不迭的那种人。我自己清醒地知道,会议上的其他人一定不会发表反对意见,因为“附议”是最有利的方式;如果顺便再鼓励几句、表扬几句,那就锦上添花,皆大欢喜了。如果有人不识相,偏偏发表异议,那么,第一,对反对者本人没有任何好处;第二,对于其反对的议题本身也没有意义——因为孤掌难鸣,该议题一般来说仍然会被通过,除非是会议主持人也认同这一意见。
好吧,归根结底,其实还是我嘴快。如果什么都不说,岂不是更能明哲保身嘛。
“多磕头,少说话”,这就是做太平官的诀窍,曹振镛历经三朝54年总结出的经验,恪守此道者,飞黄腾达指日可期也。
中国的道德,其实都是失败者的道德。——我贫穷是因为我太诚实,我失败是因为我太正直,我被排挤是因为我刚正不阿,我怀才不遇是因为我不会拍马屁……然后,作为失败者,开始怨天尤人,抑郁不平,牢骚满腹。
而我不这样,我不怨天尤人,我一点都不愤恨,也没有牢骚;我反而甘于接受,甘当一个坦荡的失败者——我早已认定自己这辈子不会有什么大出息了,所以,我也不委屈自己;不管做什么事情,我都堂堂正正,扬眉吐气。我不苟且。丈夫生世会几时,安能蹀躞垂羽翼?
如同清澈的小溪水,流经不平之处尚且发声;我,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人,难道就甘心为五斗米折腰,成为一个只知摇头晃脑的不倒翁?古来圣贤皆贫贱,我何德何能,敢忝居高位?所以,我甘愿做一个又孤又直的小人物,坚持世间的真理,只为这人世间的正道,只为自己灵魂的安宁,为这片土地、为这国这民、为这个星球且尽我这一世的心力吧!
古来圣贤皆贫贱,何况我辈孤且直。
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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