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公元前262年出生于徐州,秦国人,秦朝书吏。
喜墓随葬简牍中,有一组文书,发现于墓主腹下部的右手下面,共十四枚。一至八简是秦王政二十年四月南郡守腾发给南郡所属各县、道官吏关于公布与执行法律的文告,定名为《南郡守腾文书》;九至十四简的主要内容是如何考察确定良吏与恶吏,据最后一简背面的题名,故定名为《语书》它首先说明什么样的吏是良吏:
大凡良吏都能明习法、律、令负责的公事都能做得很好 [“事无不能殴 (也)”],能够廉洁自律,忠厚诚实 [“有 (又) 廉絮 (洁)”];
可以主动地辅佐上司 (“而好佐上”,而且,因为了解任何一个衙门的事务都会涉及其他衙署 [“以一曹事不足独治殴 (也)”],所以能够从全局出发,照顾大局 (“故有公心"),又能摆正自己的依置,不喜欢与同僚争长论短,也不会给自己争功取利“有(又)能自端(也),而恶与人治,是以不争书”]。
这里说良吏有四个标准:一是明习律令,能够妥善处理公务,是品行端正,忠厚诚实,三是能够顾全大局,有集体意识,四是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不争功夺利、搬弄是非。
恶吏当然就是良吏的反面:不明习法、律、令,不了解其所要负责的公务 [“不智 (知) 事”],也不能廉洁自守,不会主动辅佐上司;苟且懒惰,遇事推脱,搬弄是非,寡廉鲜卧轻率地口出恶言,指责他人 [“输(偷)随(惰)疾事,易口舌不羞辱,轻恶言而易病人”]。
没有顾全大局的心胸,总是发些奇谈怪论,经常指责某事处理不当,又喜欢给自己评功授好[“毋(无)公端之心,而有冒柢(抵)之治,是以善斥(诉)事喜争书”]。
归功于己,推咎及人,或者吹胡子瞪眼睛,振膊扼腕,以势压人 [“恙 (佯) [目扼 (腕)以视(示) 力”.或者巧言令色,慷慨激昂,以言辞屈人 [“迂询疾言以视 (示)治”],或者强词夺理,诬陷欺凌,又或故作谦恭,温言哄骗以表明自己言必有据 [“扒丑言以视 (示)险”];或者目空一切,自高自大,显示自己有能力 [“院阅强肮 (优) 以视 (示) 强”],让上司以为他很有才能。
优质打工人都来参拜老祖宗,老板看了都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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