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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论语》学而篇第一(七)

读书|《论语》学而篇第一(七)

作者: 简单随想 | 来源:发表于2024-07-01 21:47 被阅读0次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白话解释:看到好的人能肃然起敬,在家能竭心尽力地爱家庭,爱父母。在社会上做事,对人、对国家,放弃自我的私心,所谓许身为国家。对朋友言而有信。尽管这个人没有读过一天书,我一定说这人真有学问。

    实在是太喜欢南怀瑾先生这本《论语別裁》,每读一页都受益匪浅。

    “贤贤易色”的“”,这是个有趣的字。我将手头两个版本的解释进行了对比:钱穆先生《论语新解》上翻译为“好色之心”,这与从小念到大的宋朝大儒朱熹先生所注解的意思相近,而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別裁》上翻译为“态度,形色”。

    关于“贤贤易色”,前版本的解释是:为了做学问,可以把自己的妻女或丈夫丢开。学问和女色或丈夫又不是必然矛盾,为了做学问把妻女或丈夫都不要了,这不是违反人之常情嘛,既不合理,也说不通啊。南怀瑾先生解释“贤贤易色”的意思是:我们看到一个人,学问好,修养好,本事很大,的确很行,看到他就肃然起敬,态度也自然随之好转。后者更符合我的心理,看到一个人好人,就会不自觉地对这好人比较友善。这倒是人之常情。

    此外,当年孔子被人打倒,因为他们对“色”字解为“女色”,“女人”,“男女之色”,从而让圣人如此受屈,实在是太荒谬了!  

    事父母能竭其力”,其中“”字很有讲究。指的是孝道要量力而行,要竭其力,但不要过分了。例如:一个年轻人基于天生的孝心,为了孝养父母,去做小偷,犯了法。从道理上讲,虽然是好心,但是好心要用学识来培植,使他要知道“竭其力”而不要做过分的事。

    到底怎么样是“孝顺”?先生还借用了古人的一副对联:“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家贫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少完人。”

    其中的“原心不原迹”,就是只看他的心孝不孝。即使家庭一贫如洗,只要有这个心,只要他这份情感是真的,我们就不能说他不孝。

    这不由得让我想到几十年前,老家邻居家的两兄弟。

    老两口含辛茹苦拉扯到俩儿子。大儿子成绩优秀,考上大学,毕业后在城里工作,娶了城里媳妇,生活得很不错。小儿子读书不行,早早就辍学在家,成了个标准的农民,脸朝黄土背朝天,辛苦劳作种田,娶的也是乡下媳妇,过得也是清苦的小日子。  

    大儿子一年难得回来一次,即使回来一趟也很少停留,匆匆就走,据说,每每回来,大袋小袋满满都是高级补品,老人翻新房子费用,看病花钱,这些大儿子都没有二话。

    小儿子家庭条件差远了,对比下来,物质方面的孝顺就差很多。但是一旦家里有啥好吃的,虽不是山珍海味,却总是头一份送到老两口手里。老两口平时有个三病两痛,小儿子事忙完后总是第一时间探望。有一回老头半夜突发疾病,一下不能动弹,听说小儿子一个人背着父亲,一直走到镇上医院,急得在医院门口号啕大哭。

    当时,乡下人在背后多议论的是:大儿子“有用”,因为能拿钱回家。老两口引以为豪的,也是大儿子。

    我想:大儿子是否孝顺见仁见智,小儿子就不能说他不孝顺了。虽然家庭贫困些,但是他有这份心,尽自己的心力做到了,这就是孝。

    读书可以明理,大概,这就是读《论语》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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