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交法的规定,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主要类型为,一是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二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理规则不尽相同。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如果双方机动车都有过错,那就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就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能确定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那就根据非机动车、行人的过错程度相应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注意,这种情况下只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而不是说机动车一方据此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具有了追偿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若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仍要至少承担10%的赔偿任。
如果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造成的,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法条链接: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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