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人类忠诚的朋友,我喜欢狗,但不喜欢养,具体意义上来说是条件不允许养,我怕不能照顾它一日三餐,我怕情绪不好时会把火撒到它头上,我怕它跟我享受不到它该有的狗生,我是一个没有勇气的人,拒绝着一切无法预料的付不起责任的事情,所以我拒绝了养我喜欢的小动物,拒绝了怕养不活的花花草草……
相信很多人的一生是一只狗陪着度过了四季,度过了童年,度过了孤独寂寥,度过了那些无望的日子,它不仅仅只是一只宠物,它更像是家人,像朋友,甚至是知己。记忆中老妈共养过三大只。
在我五岁的那年老爸抱来一小只送我,可以说它陪伴了我整个童年,我最最喜欢的一只。缘于它的毛是黑白相间的,我给取名‘花儿’,花儿是一只纯种边牧,聪明,效忠,小时候特特特可爱,跟我一起长大,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奔跑,甚至一起洗过澡,很乖,可能是我小时候也很乖的原因吧,哈哈哈……,属于一切行动听指挥的类型。花儿更像我的玩伴,又像我的管家,小时候怕黑,爸妈不在的黑夜里我会紧紧抱着它,你能很好的跟花儿对话,它能帮我叼臭袜子,不高兴的时候乖乖的趴在脚边儿,狗鼻子还有耳朵都异常灵敏,它能通过脚步声分辨家人和陌生人,每每放学回家,第一个出来接的肯定是花儿,我们很默契,见面第一件事握手,二 趴下,三 我爬到它背上,花儿太过懂事,劲儿很大,在它背上时它会很谨慎,慢慢的走,从不会把你摔下来,跳皮筋儿的时候它也能充当一把玩伴,从不会捣乱,还记得花儿第一次生宝宝的时候,所有人都不能靠近刚出生的小宝儿,只有我能,我可以随便在花儿面前抱起它的baby,在当时来讲堪称是特自豪的事儿。最最开心的时候是跟它一起奔跑的日子,它跑得快,堪称长短跑健将,但它会很懂事的等着你,它给人的感觉很温暖,很有安全感。它陪我长大,我陪它到老 一直到死亡,那是夏季的一个下雨天。但它的死亡你不会产生恐惧,那是一件多么顺其自然的事儿,像是来世上走了一遭然后睡去一样简单自然,但那时候的我也还没到青春期,也还是个孩子,对待死亡概念不深,只知道花儿走了,再不可能跟我一起玩耍了,伤心,难过哭了好多天,只是没想到它的生命如此短暂,在我亲手埋葬花儿的那天,我决定自此以后不再养狗。
可没了花儿陪伴的日子里总感觉生活欠了什么,在花儿去世的第二年,姑姑领来了一只大金毛,名大黄,通体金黄,毛也特长,那么一大只啊,许是陌生,许是害怕,最初总是不能跟它很亲近,大黄也超老实懂事,也会给我叼袋装零食,叼臭袜子,也会握手,但那年大黄已经老了,只陪伴了我一年就走了,那时候我真正意识到了死亡,意识到了动物生命的短暂,意识到了什么叫别离,总有一些是你无法掌控又无能为力的事情,自此很多年很多年没在养过狗。
一直到去年,爸爸走后,怕老妈一个人孤独,弟牵回了一大只——狼犬,它,我起的名字‘憨货’,老妈起的名字‘大宝儿’,只是不知道它更喜欢哪个名字,也不知道它能不能知道到底叫什么,我就是喜欢叫它憨货,一个青春期的大小伙子,十七岁,体格健硕,站起来与我一般高,黝黑黝黑的毛儿,耳朵总是像放警哨一样竖着 特长,尾巴粗壮,眼睛像个孩子,纯净 坚定 自信,四肢粗壮,肌肉发达,特有劲儿。不知道狗会不会像人一样也会有变声期?反正叫起来声音特粗犷但特憨。我跟老妈不住一块,所以跟憨货不能天天见面,但年轻总归记性好,每次回去它总是会兴奋,我还跟老妈说憨货这么久不见我竟然还能认得我,老妈回答也是亮了,说宝儿是自来熟,只要有人跟他玩都兴奋,我只能做无语状,白白升起来的自豪感。憨货就是个孩子,对人下菜碟,在我面前它才会听话,才老实,才会甘愿让你摸他的头,拽它的耳朵,但尾巴是敏感区,谁都不让碰,后来百度才知道尾巴是它掌握平衡的利器,稍一用力它会疼,会恐惧。老妈有时会吃醋说"憨货还是喜欢年轻姑娘,对我就没这么老实,也不让我碰,见我就上窜下跳,爪子那么有劲,拍到人身上很疼,真是白养了它,足足一个小白眼儿狼。"可我知憨货跟妈那才叫亲,憨货对弟弟就像俩哥们,可以闹,可以一起训练(长跑,我和妈都不行,追不上它)。每每回去,老妈都会讲憨货的趣儿事:憨货是一只有洁癖的狗,它的狗生活特规律,不在家中上厕所,每天六点准时大小便,如果不开门会急的打圈圈,念旧,会选择同一个地方大便,大便完会绕行,并在大便前等候,直到老妈给它清理完才罢休。有一次撒开链子,憨货跑了,老妈追不上,叫它也不回,妈往前走一步,憨货就跑一步,老妈站住,憨货也站住回望,就是一直这样调皮的拉锯战,最后还是弟弟唤回了它,还有一次冬天老妈带它散步,许是看到雪太过兴奋,一时忘了锁链还在老妈手中,一跑把老妈给拽了个四脚朝天,可能意识到犯了错,就那样两眼巴巴的瞅着,也不动,本来老妈还生气,看到那可怜兮兮的样子也就心软了。还有一次,老妈唤它回家,就是不动,最后没办法,老妈把后背给了它,憨货像孩子一样俩前爪搭到老妈肩膀上,硬是这样把它背回了家。其实我讲的这些不好笑,你若有时间听老妈讲讲憨货,那形声并茂的样子才搞笑。其实憨货也很聪明,很温柔,每次你往他嘴巴里塞吃食时,它都会很轻的去接,生怕自己的牙齿伤到你,它足够喜欢一个人时,会跟你拥抱,你能感受到那么大只拥抱时的心情吗,很暖,很暖,它还会跟人捉迷藏,那斜着脑袋看你的样子着实让人无法不喜欢它……
我很感谢它,感谢在我没时间陪伴老妈的日子里,它充当了孩子的角色,充当了伙伴的角色,我喜欢你,我的憨大宝儿。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