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那些爱好——读书

作者: 丽萍小语 | 来源:发表于2018-02-01 00:27 被阅读0次

    1.

              虽然上了十三年学,后来从事的职业也离不开书,可是真正明白什么是读书,却不过十年功夫。常听别人聊小时候读书的事情:阿克塞的聂老师说小学的时候曾经读完了能找到的所有金庸的武侠小说,芳琴说小时候因为父亲喜好书而能读到很多好书,上师范的时候就读完了四大名著......相比之下,我的童年苍白得多,几乎和书扯不上关系,读过的仅有的几本书都是小人书,《鸡毛信》、《地道战》,再大一些就是《大众电视》。这是小时候所有关于书的记忆,现在想起来,小时候没能读上几本好书成了成长最大的缺憾。

    2.

            工作的最初八年里,一直和学龄前孩子打交道,每天除了努力工作就是和自己生气:生气评优为什么轮不到我、领导表扬为什么没我、工作总也干不到别人前面、别人为什么这样对我......这些负能量的东西耗尽了所有心力,加上工作带来的身体的极度疲劳,整个人处于一种逼仄的生存状态,根本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比工作和生气更有意思的事情。现在想想,那时候活的真可怜,以为目之所及的方寸之地就是全世界。值得庆幸的是,后来在导师的引领下摸索到了书的世界,攀爬书山,慢慢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有趣而浩大。还记得很认真的读完的第一本书是《智慧背囊》,每一篇文章都很短,却又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当时,每读一篇都极力想把内容记下来,所以读的很慢,结果反复读过的文章,到后来合上书也说不上来。这才知道:读书和背书不一样。刚开始读书,连自己应该看什么书都不知道,建议学校给老师推荐书目,结果被老校长笑话了一顿:作为老师,连自己该看什么书都不知道,真是羞愧!完了依然不知道,于是每次就买导师讲话时提到的书,从薛瑞平到韩兴娥,再到陈琴,一路追随,一路学习,看完了这几个名师出的所有书,才明白:原来教育还可以这么做,有些恍然大悟的感觉。照着名师的样子当老师,感觉自己有些不一样了。再后来,就慢慢知道自己需要读什么样的书了,从教学经验类书籍到理论类书籍,从教育专著到文化历史,从国学经典到哲学心理学专著,现在的阅读内容越来越宽泛了。随之变化的,是自己的胸襟和胆识,自然还有越来越恬静的面庞。

    3.

            这十年光阴里,干的最有意思的事情,除了陪伴儿子长大,下来就是读书了。最喜欢长长的旅途,尤其是乘坐火车出行。喜欢在喧闹的车厢里坐在一角安静的看书。如果是下铺,那就是极好的,倚靠在床边悄悄看书。中上铺,趴着看,躺着看,任别人打牌、聊天、喝酒,都和我没有关系。我只和手里的书,书里的人物发生关联。就这样,从白天到晚上,从起点到终点,除了吃东西和上厕所,其他时间都和书对话。手里有书,心里有故事,这样的旅途就是再长、再慢也不怕。也喜欢开会的时候,如果会议内容和专业无关那就是看书的好时候。明目张胆在桌子上摆一本书,任台上领导轮番讲话,我只听主人公这一句就足够了。轮到双休日,那就是和书的狂欢节了。整个下午的时间,慵懒的蜷缩在沙发的上,阳光透过窗格斜射进屋子,后背被照的暖暖的,整个屋子都变得格外亮堂。这时候,冲一杯咖啡放在茶几上,放一曲轻悠的纯音乐,捧一本喜欢的书。就这样,任太阳悄悄挪移它的影子,书页一张张翻过,恍然间已到了做饭的点。到现在,假期就成了我和书的热恋了。除了锻炼,其他时间一般都不出门,穿着宽大的睡衣,蓬头垢面也无伤大雅,唯有手里的书丢不开。整个假期虽然足不出户,但因为阅读却让眼睛看得更远,思想更加深邃。

    4.

          十几年时间,家里的书增加了好多,几年前把原来书柜里觉得无用的书全部清理出去,才把新买的书勉强摆进去。没过几年,地下又摆了好多。去年十一,又找木匠打了一个书柜,等把书整理好柜子又满了。照这个速度,没几年家里又得做一个柜子才够放我和儿子的书。就这,已经把儿子上小学读过的书全部拿到学校给班上孩子们看了。自从儿子上一年级,无论远近出门,我都会给他送几本书。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安、兰州......买回来了不少书,希望能让儿子明白:对爱书的人来说,书就是最有意义的礼物,希望他能成为一个一辈子爱读书的人。现在儿子俨然成了个读书人,书架上的大部头书都是他在看,虽然已进高中,属于阅读的时间少的可怜,可是他依然坚持见缝插针读书,让我觉得曾经那么费劲的从遥远的他乡给他背书回来都值得。除了随性的买书,平时,”双十一“、”双十二“和”读书日“这样的特殊日子,就是我和儿子的剁手日,一定要把购物车里的好书悉数买回来才罢休。到现在,两个书柜加儿子的书架上都摆满了书。我告诉儿子,这些书都是最无形的财富,等将来他有了自己的家,全部送给他。我不是个吝啬的人,但是对于书,却又变的极其小气。曾经一整套《哈利.波特》借给同事找不到了,心疼了好久,后来同事要借书我都做好登记才会给借,就这,也有好多书借出去就再无踪迹。后来,就慢慢拒绝借书给别人了。于我和儿子,书是精神世界的伙伴,离不开,丢不下。

    5.

            读了很多书,却没有一本书像《摆渡人》一样令我一见钟情。参加”精彩一群“年会,有幸聆听了兰州名师朱璇老师解读这本书。记得那天回到家已是深夜十一点四十了。一路奔波的我却没有丝毫睡意,从书柜里翻出送给儿子的《摆渡人》,看到了很晚。第二天一整天蜷缩在床上看完了这本书。合上书的时候,觉得自己就如书中的迪伦,过往的一幕幕重新上演,而自己,从孱弱无力一路挣扎,到现在勇敢强大,实现了成长的蜕变。我忽然醒悟,其实每个人从一出生,就行走在我们灵魂的荒原上,我们的亲人、朋友甚至同事,抑或擦肩而过的人,都是我们灵魂的摆渡人。他们的鼓励、信任、关心甚至厌弃都是为了帮助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但是最终只有自己最重要。在这条路上,除了自己,谁都无法放弃你。如果你选择堕落,就会如书中所写的那样,被荒原上的恶魔吞噬拖进地狱。如果选择继续朝向目标前行,唯有自我的救赎才能实现目标。每个人都是自我灵魂的摆渡者,都需要在生活中历成长、蜕变。面对生活的风浪,与其怨天尤人,不如面对现实,把所有当做对自己的历练,淡然面对。想开了,多大的事情都不是事了。

    6.

          书读的多了,感觉人就变了。曾经那个自卑的不得了的灰姑娘现在变得很自信,我知道自己不是长得标致的女子,但我很喜欢自己现在的样子——目光里透着真诚和和善,安静和淡然。曾经整天就知道生气的我现在很少生气了,一辈子短短两万多天,高兴一天,不高兴也一天,为什么不能高高兴兴过呢。最神奇的是,很多人都说我气质越来越好,我想真的应了那句话:书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它让人的精神长相越来越美好。为了六十岁的自己美丽依旧,我会一直读下去。

      这就是我和书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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