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青春故事总是不免俗套,只不过这次青春小说必备的劈腿加堕胎环节换成了精神出轨加母换子命环节。更加狗血的是,儿时不同境遇一对好友的交换人生环节。
踩着对方的影子,就能把对方留在自己的生命中了吗?究竟是想留在对方的生命中,还是向往对方的生活呢?所谓好友,恐怕初始的结成,总是因为对方身上有你羡慕至极却无法得到的东西。这种东西对双方来说是等价的。那种闪亮的光辉照亮你的眼睛,那份美好让你心生向往,于是拼命想把对方留在你的眼睛里,仿佛自己看到了,也就过上了这样的人生。
然而并没有所谓的交换人生。你逆转的,从一开始就是你向往的。是你心海脑间本来就存在着,时刻呼唤你本我灵魂的那个部分。如果有人说你变了,那没有什么可悲,更没有什么可耻,那份变化本来就是你的一部分。
青春总是如此伤痛。那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不只是野马才向往草原,家兔也会。
我从来没有那么深刻的好友,也从来没有那么深刻的爱情。大人们一直告诉我,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循规蹈矩地过个安稳的人生就是幸福。日子久了,虽然也有鲜亮的东西照亮我的眼睛,可是没有多久就会熄灭了。然后漆黑的瞳孔又在默默期待,能再次照亮我的东西。周而复始,观感渐渐迟钝麻木,有光亮闪过也不敢伸手去抓了。任由它偶尔亮一亮,就一次次满足了。
直到自己也变成无聊的大人。
就这样沉入最深最深的黑暗里。
没有人会救你。
不需要丝毫掩饰。掩饰就像是有小火苗时遮掩着,轰的烧起来就会毁灭自己。而这种毁灭丝毫不可惜,一个个体的消亡那样迅速,且终不成燎原大火。
这个时候绝对不要丝毫掩饰。在这个基础之上,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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