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阳光温柔以待的季节,不会晒得人苦不堪言。长期裹在衣服里的皮肤,可以和阳光来个亲密接触了。
重见天日了,一直裹着。不敢露出来,怕阳光太猛烈,爱得太深沉。
曾几何时,我也是烈日下奔跑的少年。那是光着膀子打球是常有的事,都是过去了。现在出个门也得穿防晒服了,实在是抗不住。
多年前的一次晒伤,直接吓破了胆。隐忍数年,不敢见天日。
那一次阳光看起来不猛烈,可能是错觉吧!就无所畏惧的去了球场,太阳下奔跑,以前干了不少了,自认为没什么关系。何曾怕过暴晒,何况阳光还不猛烈。
忽视了那一段时间,应该是挺长时间没晒过了。当时毫无反应,可是睡一觉醒,着实吓了一跳,晒伤明显,红白分明。以为只有这一次的,可是后面才知道,这仅仅是开始。接连的几次之后,再不敢肆无忌惮了,惹不起躲得起。
温柔的季节,可以尝试了。今天就尝试了一次,感觉还不错,没有任何的不适。
躲藏数年,今天得以重见天日,还可以毫发无损,自信油然而生,不再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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