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来来回回,第十三次了。
我说,我喜欢深圳,但是我不知道深圳喜不喜欢我。暂且称他为橙子吧,橙子告诉我,深圳喜欢你,因为深圳喜欢喜欢他的人。
我喜欢深圳的蓝天。蓝蓝的天空,透明的就像刚出生孩子的眼睛。喜欢深圳的建筑,一种说不出的喜欢,深圳的建筑是有灵魂的,并不是一块冰冷的立方体,而是能和你对话,能让你用赞赏的眼光去看的生命。喜欢深圳的海,看海浪拍在沙滩上然后静静的褪去,把沙子铺的像纸一样的平滑,可以光着脚丫踩上去,也可以用手指在上边写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看海浪拍在岩石上,激烈而又不失绅士的风度,看海上的云卷云舒,拂过海面的风,又抚过自己脸,暖暖的。喜欢深圳的树,那些乱七八糟的叫不上名字来的树,一年四季都是绿油油的,站在路的两边。喜欢深圳的晚上,有时候,站在天桥上,看到来来往往的车流,穿梭在那些数不清楼层的建筑里,就像一个姑娘,在穿针引线,去缝制一双绣花鞋,又像是小伙子弹弓上的子弹,力量与速度共存。
不知道这次离开深圳,还有没有机会再回来。深圳,这个过马路都要穿过一个街区,然后上天桥的城市,这个在人来人往中,大喊一声,没有人会看你一眼的城市,这个年轻与梦想共存的城市,这个发展30年的城市,这个30岁结婚都嫌早的城市,她像一个母亲一般,倾尽全力去支撑自己孩子的梦想,又像一个婴儿一样,让这里的梦想看到了希望。
深圳,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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