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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高中毕业了,首次高考前的预考失败。于是,我又在邻县小镇从高一开始复读。
高一的英语老师,是本地人,上课时有一个习惯,总把脚踏在讲桌上。因为讲台比较高,讲桌不是很高,没有安抽屉,正好英语老师可以踏在抽屉衬上。好像上课时,只有踏着讲桌,左腿弯曲,右腿崩直,才能更舒适一些吧!
那时,师生互动特少,英语老师都是一节课讲到底,没有练时间。所以,他左脚基本上踏在讲桌上没动,更不用说到学生中走动了。
然而,我们学习英语的兴致,一浪高过一浪。高一的课本,学得比较扎实牢固,成绩上升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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