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村民以为免交公粮的消息,又会像很多小道消息一样,刮过一阵风也就算了。这种事儿大家见的多了,也没啥稀奇的。其实这几年国家一直通过税费改革,来减轻农民的负担,但到了地方政府部门,执行起来又是另一番样子。最后一看,老百姓和以前缴的也没差多少。哪知2005年快到年底时,王睿奇偶然在电视上看到,国家真的取消了农业税。他赶紧给家里打去了电话,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了他们。其实那时他家里的情况越来越好,对缴公粮已经没有那么敏感了。但不管怎么样,取消农业税对老百姓来说总是一件大好事儿,所以当王永才听说之后,第二天一大早还特意跑到村中央村民爱聚集的地方,向大家传达了这个好消息。大家一听传了很久的消息终于落实了,乐得那些个老头儿早饭多吃了馒头,还多喝了一碗“糊涂“。
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税从征收到取消经历了很长的过程。1958年6月3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农业税条例实施以来,对于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保证基层政权运转等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民负担。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民负担问题逐步突出,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从1990年起,中央开始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安徽全省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2002年,国务院又确定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2003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当年开始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并提出5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目标。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
缴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一下没有了,刚开始时老百姓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特别是那些上了年纪的人。祖祖辈辈种地缴粮,对他们来讲早已深入骨髓,突然一下不用缴了,他们还真有些不习惯。别的不多说,就光这一点,老人们纷纷对此政策竖起了大拇指,“共产党好啊,种地都不用缴公粮了“。这个政策不但被老百姓纷纷赞扬,而且对中国今后的发展、对新农村建设,更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一、取消农业税后,对整个国家财政收入的继续增长影响不大,是国家财力强大的表现。从2003年统计的数字来看,我国征收的农业税总额为338亿元人民币,而同期财政收入超过20000亿元人民币,农业税收入在整个国家的财政收入中比例不大,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很小,取消它,不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有必要调整政策,让农民休养生息,得到应得的实惠。每年农民可以得到三百亿元农业税的“返还”,每户农民每年可以多得五、六百元的收入。
第二、取消农业税,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地方政府和社会乱收税、乱收费的情况,促进地方政权的廉洁和巩固。农村很多地方政府不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农业税标准征收。有的地方按人口征收,有的地方则按土地的多少征收。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扩大税源,随意扩大税种征收范围,提高税率,或者借征收农业税“搭车”收费,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对于这个现象,三王庄的村民更是深有体会。因此取消农业税可促进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第三、取消农业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农民的负担,让农民轻装大踏步的走向农业现代化。农业税是农民缴纳的主要税,农民的负担很大一部分就来自农业税。因为它没有设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没有任何抵扣项目,致使一些扶贫对象也要负担农业税。同时,农业税是按照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因此,无论产量成本多少,都按标准征收,这就加大了种粮农民的负担,也影响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而取消农业税无疑是对种地为生的农民在经济上的解放。
第四、取消农业税,可以缩小城乡差别,逐步实现城乡统一。农民缴纳的农业税高于一般城镇居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如2005年之前,北京居民月收入不足800元人民币的,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年总计可以收入9600元人民币而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农民年收入不足9600元的,却要无条件地缴纳农业税,这在客观上形成农民与非农民在税赋上面严重不公平。取消农业税,间接地增加了农民收入,有利于消除城乡差别。
第五、取消农业税,有利于降低农业成本。中国人多地少,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的压力本来就大,农业税无形中又加大了这种压力。同时,农民的收入增加了,也会刺激国内经济的发展,因为农民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消费,可以拉动国内经济。
2006年1月1日开始,农民就正式不用缴公粮了。在中国实行了几千年的“田赋“制度,终于寿终正寝被抛在了历史的角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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