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去我姥姥家,我和我舅妈去接我妹妹下课,我和我舅妈在我妹妹上的那个培训班附近等了一会儿,我舅妈说去买披萨,他去买了一个27块钱的,最贵的至尊披萨,妹妹出来了,非常想吃,特别喜欢,我们准备一起回家去吃。
我们都去新合作超市一趟,依照妹妹的意愿,买了一个九块九四瓶的奶,也是妹妹喜欢的。
回家之后吃着饭,想起了那个披萨,但是我舅舅说让我带回家吃吧,但我知道妹妹非常喜欢我,就说算了吧。但最后回家的时候,他们还是把披萨和奶给我了,我心里真的很愧疚。明明是我妹妹喜欢的,我却夺走了它们。而且还价格不菲,毕竟我舅妈出手很阔绰。我当时听到27块钱,我都快蒙了,但我舅妈很下得去手。
我本应该拒绝不要的,就算他硬要给我,我也应该不要,毕竟这是妹妹喜欢的东西,而且还这么值钱。
回头想她们真的对我很好,但是我家的经济情况可能不如我姥姥家,所以每次带过去的东西都是一点薄礼,表示表示意思,我觉得有点愧疚。
我不知道怎么说?心里很难受,我现在就想以后一定要对他们好,一定不能忘了他们,特别是我舅舅舅妈,我妹妹现在练了特长了,弹古筝弹得很好,他还要学其他东西,慢慢的她也变成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孩子了,我很期待他的未来,她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会成功的,一定比我强。除了我父母和奶奶,我必须对他们好呀,不对他们好对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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