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冬天,卖糖葫芦的就开始满世界活动。
糖葫芦算是历史悠久的小吃了。鲜红的山楂,在熬得粘稠的糖锅里搅拌,裹上一层厚厚的糖稀,干后晶莹剔透,看上去鲜艳欲滴。一口咬去,糖粘在牙上,黏糊糊甜蜜蜜,蛰的舌头生疼,还没醒过味儿,山楂的酸就慢慢的透了过来,酸甜清凉,会让你记住很长时间。
若是拆开单吃,山楂太酸,糖则太甜,都不是什么让人留恋的物件儿。但二者组合在一起,就成了上到达官显贵下到脚夫杂役都爱吃的中国好食品。这种搭配,在我国饮食文化中非常常见。例如,酸甜咸辣麻常作为基料来处理一切可以入口的东西,无论饕餮之徒或者刁舌食客,再怎样挑剔的人,总有喜欢吃的一种或者几种。冰糖葫芦,不过只是其中之一。正因如此,冰糖葫芦有近亲:它的兄弟是糖炒山楂,它的表亲是糖炒栗子。但相比前者,吃糖炒山楂和糖炒栗子总要用手帮忙,显得狼狈许多。你看吃糖葫芦,细长的竹签上串满山楂,咬起来方便,吃起来就口,吃完竹签往垃圾桶一扔,干脆利落,优雅从容还不脏手。如果吃糖葫芦的是憨态可掬的胖小子或者聪明可爱的小丫头,或者眉清目秀的俊美女郎,怎么看那都是一幅绝好的人物照:那串唇齿之间的嫣红,宛如魔杖,总能给照片带来奇妙的魅力。这是大多数小吃都不具备的特点——不信你吃臭豆腐或者麻辣烫的时候自拍一张看看,多半只有搞笑可言。
随着时代的进步,糖葫芦也出现了无数的变种,竹签之上早已不只是山楂,但凡售卖的果蔬,香蕉、橘子、葡萄、草莓、提子、西瓜、甜瓜、山药豆乃至土豆都被串成串裹上糖,堂而皇之的插在稻草捆上或者摆在玻璃箱子里叫卖。一眼望去,济济一堂琳琅满目,让人眼花缭乱口水暗涌。尽管明知道买这个远不如买水果划算,可看着那挂着糖稀的串儿实在是忍不住肚子里翻滚的馋虫儿。照这个趋势下去,早晚有一天会有“冰糖榴莲”“冰糖糖蒜”这种奇葩出现——只要它好吃,干嘛不呢?
但正如其他食品一样,冰糖葫芦也不都是可以放心大吃的。那些颜色格外鲜艳的,显然添加了很多色素。听说,不少做糖葫芦的人为了节省成本,会买一些快要变质或已经变质的水果做料,所用的糖也奇奇怪怪来路不明。那种传统意义上精挑细选插山楂、耗尽心力裹糖甲的冰糖葫芦制作手艺,早已成为商家的噱头只出现广告里了。应了那句话:糖葫芦虽好,不要多吃哦。
《倚天屠龙记》里,少年张无忌带着杨不悔逃亡,路上他给她买过一串糖葫芦。多年后,杨不悔再见张无忌,却也宛如蛛儿一般,早已不识张郎是张郎了。关于糖葫芦,我觉得还是金庸先生的这个故事最让人心有戚戚而无以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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