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在写《活着》时曾说,他当时是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就是这首歌促使他写下这篇《活着》。《活着》就是《老黑奴》的现实版,作者用倒序的手法,让老人富贵用淡然的口吻叙述了他沉重而又壮烈的一生:
富贵曾是富二代,整天游手好闲,玩世不恭,吃喝嫖赌,最后把他爹家产败个精光,或许正应了这句话“上帝欲让其灭亡,必先让其疯狂”。在经历了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的年代,一个个厄运开始接二连三地来到富贵的身边,在被抓壮丁的路上死里逃生,老母亲病死、幼子过分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死,女婿被工地钢板所夹意外身亡,小外孙在饥荒年代被豆子活活噎死,家庭就这样被命运给肢解,最后仅剩下富贵和一只名叫富贵的老黄牛相依为命。
那是一个盛产灾难的年代,是一个被诅咒的年代,余华在写《活着》目的并不是为了控诉这个年代,他曾说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从富贵的坦然叙述中,没有大悲大恸,没有抱怨,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老人有着非同一般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生活依然充满着乐观,这正是作者要展示的高尚--活着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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