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是一直都很喜欢看书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总会在放学之后,放下书包,在写作业的空挡翻几页新买的书来看,结果作业永远拖到凌晨两三点钟才写完。
其实我读书主要喜欢因为它会把你带到一个故事里面身临其境的快感,还有它会把你牵引到那个世界品尝故事里面的五味杂陈,让你随着故事的发展体会到酸甜苦辣。
其实现在的我已经可以慢慢的从不一样的视角看到作家的写作手法和技巧,比如痞子蔡的小说我想大家懂看过吧《第一次亲密接触》《爱尔兰咖啡》等,其实他的作品又四个字来概括就是“通俗易懂”,也是现在很多人说的快餐类小说,因为它很好读,也许你坐地铁或等飞机时睡觉之前就可以读一读,简约而不实华丽。
而饶雪漫的小说《左耳》《沙漏》《离歌》她的小说被现在高中生初中的少男少女所追捧,原因是因为它会让家回想起1617岁的懵懂无知的爱情还有丢失的青春。
我来简书也快一年了,这期中我在别的网站也投过稿件,也写过网络小说,写过QQ空间 ,写过博客,后来看微博时提到过这个APP简书,就下载了其实我刚开始心态也抱着可以出书可以成名我也开个签书会什么的,一个月这么想两个月三个月,慢慢我觉得我要把写作变成我的爱好,不要当他变成用来挣钱的工具,写作和读书是一样的,既然读书带来很多启发,那就先多读书,写作先放一放,也许书读的多了,自然会写出好文章,随遇而安,可遇而不可求你说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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