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小象要趁早
“投资P2P是有风险的”这个概念,我想,现阶段,是个投资人应该都是认同的,但是大家对于风险的理解,貌似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有些人对于风险的理解是比较理性的,知道它一定存在,但会在一个范围内,但有一部分投资人认为的风险则是血本无归,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部分对于自己可能需要承受的风险已经到了如此低的程度的投资人对于投资P2P的要求却是保本保息,所以这部分投资人的投资心态基本都是在极度恐慌和盲目乐观中不停的转换,而很难实现一个平衡。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按理说,已经能够接受血本无归了,说明具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了,为什么在自己所投资的平台遇到一点儿问题的时候,就表现出了那么极端的恐慌性情绪那?这很明显是一个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才应该表现出来的状态啊?
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出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有要求的,它们分别为:
一、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
二、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三、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五、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大家可以看一下这些要求,我想除了第一条大家基本能实现以外,可能从第二条就已经开始有人无法满足了,据小象了解,有不少投资人,用于投资网贷的钱,要么是信用卡套现出来的、要么是挪用了公款、要么是借的钱、要么是承诺给亲戚朋友保本保息后集资过来的钱,这些行为本身就已经违背了出借人应该履行的义务。
而接下来的第三条和第四条,投资人就更是很难履行了,有多少投资人是因为对这个平台的融资项目很了解,承认它的风险性,并且认为在发生风险后,愿意承担这部分风险才选择投资这个平台的?又有多少投资人能接受,因为信贷风险的发生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所以,在投资人之间,也直接分成极度恐慌和盲目乐观两种极端的人群,极度恐慌的投资人是因为自己投资的平台已经雷掉了,而盲目乐观的投资人则因为概率原因,现在还没有经受这种恶性刺激,甚至认为,能投爆雷平台的投资人是没有“能力”的,而他们现在之所以没有受到一点儿损失,是一种“能力”的象征,所以这些人还会按照自己的这种逻辑继续进行着其实已经很危险的续投。
这些盲目乐观的投资人,此时此刻,有没有想过,你认为非常安全的这些平台,对接给你们的融资项目的风险几何,为什么它们能够控制好这些风险?待收规模又几何,为何待收规模这么大,还能平稳有序的控制好风险?是否有什么无法被超越的核心竞争力,它们又是什么,这些竞争力是否可持续?借款端是否在规范操作,是否会有监管加深进入以后的无法持续?是否真正能实现“108条”的要求,尤其是面向借款人部分的,还有信息中介部分的?
如果你现在不去思考,那么你接下来所面对的问题,会更加复杂,这些平台经侦介入的可能性应该不大,但投资人会变得很被动,你很难获取到你想要的真正信息,只能任凭平台来进行单方面的各种操作,这种所谓的投资,其实跟赌也无异。
所以,小象这里,建议大家不要极度恐慌更不要盲目乐观,而是寻找一种平衡,去分析自己所投资的平台目前究竟处于什么状态,风险究竟几何,通过投资人自身的理性介入是否能够有效的化解或者是改善。同时对于截止到目前没有发生问题的平台,也请保持谨慎,多了解它的业务模式的合规性,接下来的合规进展,恶补一下它的借款端,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具有合规隐患等等。
行业在动荡,我们也要学着成长,投资人肯定是要迭代的,而这个过程也一定是会付出代价的,所以如果大家在逐渐理性成熟以后,能够继续留在P2P这个领域,说明大家已经具备了通过这个领域获得较高收益的能力,这其实也是一种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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