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产品既包含服务行业的特征,又有金融行业特有的特征,跟实休产品有非常大的不同,金融服务产品有六大特征,包括无形性、不可分割性、广泛性、增值性、易模仿性、产品与客户的关系是持续的。
一. 金融服务产品具有无形性 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中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在实物形态上基本是无形的,如银行的投资理财、购买的股票等,因而具有较强的抽象性。
虽然我们看到一些金融服务产品在买卖过程中伴随着一些实物介质,如信用卡、存折、账单等,但这些东西并非金融服务产品本身,而是作为金融服务产品买卖过程中的凭证。由金融服务产品所具有的无形性,决定了金融服务产品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二. 金融服务产品具有不可分割性
金融服务产品的不可分割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金融服务产品在买卖过程中与顾客是不可分割的,即离不开顾客的参与。
2. 金融服务产品的相关服务与金融机构是不可分割的,例如,银行关于金融产品的服务与银行本身分不开的。
3. 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产品过程中的各个相差环节都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在金融服务产品的销售过程中要注意各个过程的相互关联。
三. 金融服务产品具有广泛性
金融服务产品的无形性决定了金融服务产品本身具有很大的风险性,由于各种各样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同,因而有不同的产品需求。所以,要提供广泛的金融服务产品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四. 金融服务产品具有增值性
产品的增值性是金融服务产品区别于大多数其它产品最显著的特点。无论是购买还是出售金融服务产品,都可能会盈利。例如,金融理财产品的购买者是为了获得未来的收益,金融理财产品的出售者则是通过融通资金用于投资或用于其他方面进行获得更大的收益。
五. 金融产品具有易模仿性
金融服务产品是很容易被模仿的,只要某一个金融机构推出了一款特别的金融产品,该产品就很容易被同行业的其他机构所模仿。
六. 金融服务产品与客户的关系是持续的
通常情况下,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一个一次性的过程,而金融服务产品的购买者与金融服务产品本身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例如,个人理财服务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银行首先要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通过发掘客户需求,为客户制订财务管理计划,并帮客户选择金融服务产品以实现客户的理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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