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热播剧《漫长的季节》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里面的剧情非常精彩,但当我看到沈墨被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时,我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家庭暴力频频发生?家庭暴力究竟有哪些危害?
其实,家庭暴力严重影响家庭的和谐幸福。家庭暴力已经从我们认为的家务事变成了社会事。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随处可见。在家庭暴力中,妇女、儿童、老人等相对处于弱势的一方,他们成为更容易遭受家庭暴力的侵害方,但男同胞也有可能成为被家暴的对象,其中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尤为严重。在家庭中大部分母亲都会为了孩子而选择隐忍而遭受长期的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者具有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而且还会对家庭成员、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因此,当我们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定要敢于反抗,要敢于对家庭暴力说“不”,既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家人更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然而,我们虽然都知道这个道理,却对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实施家暴者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
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什么是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那么,谁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的解释是家庭成员,但是同居关系也可以参照适用。
那么家庭成员具体指哪些人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比如:张三的孙子和张三生活在不同的城市,他们并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他们生活在各自的家庭中,即使他们之间有血缘关系,也不是各自的家庭成员。
由此可知家庭成员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家庭成员是配偶或者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
第二,家庭成员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配偶或者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
而同居关系为什么也同样适用《反家庭暴力法》呢?
因为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以外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一般包括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抚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人,故当同居时遭受家庭暴力,想要寻求帮助,途径和家庭成员遭受家庭暴力的途径是相同的。
那么,当面对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可以向谁寻求帮助呢?
首先,受害者要避免正面对抗,报警寻求公安机关帮助,同时要留有证据。当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者第一时间应该避免和施暴者正面对抗,千万不能为了赌气而与施暴者对着干。当遇到危险的时候,应该立即报警,并明确告诉公安机关报警的原因是因为家庭暴力而不只是简单的家庭矛盾,此时警察会制止暴力、调查取证、协助就医和鉴定伤情。同时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受害者还要留下证据,可以进行拍照或者拿起手机录下施暴者施暴的过程。
第二,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阐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危险的情况,在明确了具体请求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安全保护令。
第三,可以向受害者或者施暴者所在地的工作单位、居委会、妇联、人民政府等单位进行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求助电话:全国妇联妇女维权热线:12338。全国反家暴热线:16838198。情况紧急的:110。)
第四,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事由。受害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一并主张损害赔偿。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施暴者因其家庭暴力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可能丧失对子女的抚养权甚至探视权。家庭暴力严重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受害者经济困难,那么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若受害者需要庇护,则可以向当地民政庇护中心或社会庇护点接受临时庇护。
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后,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施暴者承担损害赔偿;
第二,是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第三,是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如果施暴者在违反法院发布的裁定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将会被法院司法拘留或者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罪,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面对家庭暴力时我们绝对不能退缩,要敢于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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