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大家发一段自己的狗粮:
上一课教大家写马尔克斯爆款句子,结果留言被撩
那么机智文艺走高冷路线的我(没错,我就是这么不要脸)应该怎么回呢?电光一闪,杜拉斯的自恋脸出现在眼前。
马尔克斯的爆款句子不就是时间位移嘛,我的女神杜拉斯也会呀,那么今天就谈下杜拉斯的《情人》吧。
再次向开头致敬。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第一节课很浅显地聊过时间张力。小说的时间感是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所体现。好的说故事人会将一条平直的叙述线设计得精彩纷呈,这样故事不再是马路两旁的无趣的道旁树,而是一个精妙设计的花园,读者则沿着作者设计的小径去欣赏途中美景。杜拉斯就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情人》中的时间是跳跃的,有预叙、倒叙、插叙,过去、现在、未来相互交错,时间很有跳跃感,一层一层地断裂又组合。她写的一系列小说都有浓郁的自传色彩,家庭、情感生活的经历都成为她写作的素材,而如何将自己的人生经历讲成一个精彩的故事,靠的是杜拉斯对时间的精彩操控。
而这一节课想聊下杜拉斯对叙事角色的转换。在很多约稿函里,编辑都会加一句不收第一人称写的小说。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歧视,毕竟文学史上有很多优秀的以第一人称写出了的小说,但不可否认的是很多初学者在写一个故事时,使用第一人称时对故事的节奏和语言把握会比第三人称的差一些。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第一人称是一个限制视角,很多方面都会受限,而第三人称是全知视角,更客观万能。我曾经在简书群给某个小姑娘评论时建议她用第三人称,小姑娘说还不太会用,写不好。那么今天就学习下杜拉斯的人称转换。
《情人》是一部自传色彩非常浓的小说。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所谓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是由第一人称“我”从现在的角度追忆往事。也就是那句 “我已经老了……”,然后接着讲述被追忆的“我”在十五岁时候所经历的一份刻骨铭心的情感。这是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的常规视角,也是《情人》的基础叙述层次。这种叙述模式不仅在很多小说中运用到,很多影视作品也会出现。比如《泰坦尼克号》中开头的露丝老奶奶给大家讲故事。相比露丝的爱情回忆,杜拉斯笔下的我会更复杂点。有时,她是一个年近七十的老太太,向我们讲述她十五岁时候的一份刻骨铭心的情感经历,有时又是一位清醒的女作家,居高临下地追忆。如小说中对渡河初遇时自己的描写:“在那天,这样一个小姑娘,在穿着上显得很不寻常,十分奇特,倒不在这一双鞋上。那天,值得注意的是小姑娘头上戴的帽子,一顶平檐男帽,玫瑰木色的,有黑色宽饰带的呢帽。”这种审视角度可以让我们感受到叙述者与往事之间的时间距离。
总体来说,杜拉斯用的第一人称“我”是采用过去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来叙事,情人的爱抚只有“我”的感受最真实,弥漫在“我”和情人之间的悲伤和绝望的情绪也只有“我“能最直接的传达。读者会被“我”所牵引,同哭同笑,看我所看,听我所听。如杜拉斯写到“忧惚间,我看见他身上穿着一件黑色浴衣。他坐在那里,在喝威士忌,抽烟。……我突然转念思忖这个人,他有他的习惯,相对来说,他大概经常到这个房间来,……”这里显然是“我”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通过“我”的视角,读者仿佛亲临现场,能迅速抓住“我”的瞬间感受。
然而,杜拉斯也常常放弃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改用第三人称来讲故事。在对具体情节、 具体时间的记叙上杜拉斯常常使用第三人称“她”“那个白人小姑娘”。第三人称被称为全知视角,第三人称俯视一切, 洞悉一切,我退出小说,讲故事的人就是神,这样故事开始客观化。 特别是在情节描述与心理分析方面增加了叙事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它让小说所透露的人物心理意识似乎完全不受作者的干预和控制,是一种极其自然的袒露,充分反映了人的内心活动的原貌,客观细致地再现了人物言行、个性化情感。
总结下,《情人》的粗略叙述视角变化是酱紫的:我已经老了……我会想起十五年前……那时的我是个小姑娘……我遇见一个男人……十五年前有个小姑娘遇上了一个男人,她爱上了他……她……
个人觉得这波人称转换的操作666,有兴趣的小妹妹们可以来个仿写题致敬下。
比如:我已经老了,有一天有个男人向我发了一通简信,他说我记得你,永远记得你。当年你挺傻的,人人都说你傻。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傻,那时你是脑回路过长,与你那时的脑回路相比,我更爱你现在能绕地球两圈的反射弧。……于是,我想起我的十八岁,那时候是我的十八岁,在图书馆,我遇到一本书,名字叫《情人》,我与它四目相对。那时的我,只是有点傻……那本被一个十八岁少女的目光灼烧的书,它不明白这对她有什么意义。它就这样被她从书架上抽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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