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桌上,杯盏间,伸手用筷子夹起一块肥瘦得宜的肘子肉,正要沾些辣椒油添滋味的时候,身侧的姐姐瞟了一眼我因为懒得剪而长长的指甲,忽然提出要给我做美甲的倡议。想一想自己上回做美甲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情,时间间隔几乎可以用年作为单位,于是三秒钟之内诚实的遵循自己的想法欣然同意。
饭后各自散去,我跟在捧着也一箱工具的“师傅”身后,暗自想着一会会做出什么样子来。等到再次回过神来,已经挑完了颜色。是我常用的口红颜色,温柔知性的豆沙粉。反复涂抹反复烤灯的过程中,顺理成章的聊到了过去。
我留指甲,原因多半是因为懒,另一小半,是因为时间长了不剪反而习惯,若是那一日突然剪短了指甲,反而要适应适应。很奇怪不是?上学的时候曾经有过检查指甲的行为,那时也不过是剪掉一只左手,另一只在检查的时候做出写字的姿态,倒也看不出什么,可见,懒人的行为,由来已久,带着点侥幸和狡黠,幼稚的天真。
那个女孩子没有过在指甲上涂得花花绿绿的时候呢?无关美丑,只觉得有颜色就很好看,红的蓝的绿的黑的白的,亮片星星五彩斑斓的,在杂货店琳琅满目的货架前,允许试色的十个指甲饱蘸十个颜色,然后选择一瓶小小的指甲油回家,小心翼翼的珍藏。
这么一想,我买多少有用无用的东西啊。单单就指甲,就买过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用的指甲绘画笔、模板、贴片、点钻、葱片,它们被搜罗回家,然后安静的在角落吃灰,又安静的被扔进垃圾堆。
那些被我辜负的零七八碎,就如同被我辜负的碎片时间。信心满满,信誓旦旦,然后轻而易举的抛之脑后,一别两宽。不断的遇见和拥有新的喜欢,付出浅薄的情感,不过是因为不够庞然大观,看起来无足轻重,于是浪费便毫无罪恶感。
喜欢一件事,但没有喜欢很久,始乱终弃自己的爱好,于是它们只不过成为爱好,在曾经的那一栏,逐渐模糊。像枝头的花朵,刚刚打开花苞,就被无情的忘记,干枯于枝桠留下痕迹,成为夸夸其谈的曾经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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