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一气呵成了个《悠悠我心》,阅读量21的时候,被锁定了,申诉无果。今天与几个人聊天时不合时宜的说起这件事,他们都微笑着看着我,好像我是一个怪物下凡。老伴说,千人百众关心的都是把自己的日子怎么过好,吃香的喝辣的。你倒好,成天价关心什么全人类的命运!你有𠰻闲心,还不如给我去买盒烫伤的药膏。她亮出做饭时不小心烫伤的左胳膊,印痕很明显。我知道非去不可,立马步行穿巷过道到了崇文街后面的药店,把烫伤药膏拿到手中时才发现没拿手机,也没带现金,只好又回家一趟,在有点燥热的秋阳下跑了两个来回,才算把药膏买回家。不光有点恼火,还有点自觉好笑,看来这关心全人类命运的人,八成有点傻。
容易遗忘,容易发痴,大约是苍老,智力减退的特征。再加上白天操劳之后,晚上喜欢熬夜,这许多的因素凝聚到了一块,心神恍惚丢三落四就不可避免了。可是秉性这东西又很难改,如果让我一天无所事事,吃了睡睡了吃,估计我就不是痴呆的问题,而是发疯的下场。
好像看书思考写文章已经成了生活中的必修课,不用扬鞭自奋蹄的那种自觉,是溶化在了血液里。因此不可能有更多的时间去游山玩水,更不会三一圈、五一堆的去唠嗑。时间对于我来说,永远都是珍贵的。我想看的书太多,我想弄明白的疑问太多,我想完成的任务就更多。因此上起早摊黑,经常熬夜到了凌晨。我甚至无数次地幻想能有科学家研究出让人不吃饭不睡觉的专利产品,能在同样的条件下,为我争取到两倍以上的光阴。
我是不是有点不爱惜自己,或者说有些贪婪呢?不光有人这样说我,我也在偷偷地审问自己。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知识是学不尽的,钱是挣不够的,事情也是做不完的。为什么要強迫自己,为实现所谓的文学梦想而呕心沥血,直到汗干力竭?
明知道所谓善待自己,就是要劳逸结合,甚至到了一定的年纪就应该享受生活的乐趣和美好,但自己却固执地以为读书学习和思考写作才是乐趣以及美好之所在。尽管这期间也可能出现一时的焦虑,漫长的纠结,偶然的悲苦。但终归还是比追求吃好穿好玩好更为开心。这便是我。至于能不能找到知音同行,似乎并不在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观,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没有理由要求别人也和自己一样做“苦行僧”,那显然是不道德的,而且毫无必要。
我心悠悠,悠悠我心。好处是我对文学的爱好已经没有任何功利的寄托,也不在意任何虚名。这个不是我骨子里有多么高尚,我反复强调这一点,是因为那些东西它对于我已经失去了任何意义。若是风华正茂的年岁,我可不敢这样谝嘴。而如今,我可以坦诚布公的对世人宣示。之所以仍然为之疯狂努力,无怨无悔的付出,就是因为对文学的挚爱,对人类的热爱,以及为了人活一世那点相对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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