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红很苦恼,因为,她马上要被公司解雇了。
红在公司干了5、6年。今年上半年,公司还给她续签了3年的合同。
前段时间,班长告诉她:还有几个月,红满50岁。经理说她到时候就不来上班了。
红心中不解,自己不是与公司签订的3年合同吗?为什么要以50岁定去留呢?难道……
红想起昨年快过年时,自己因工作的事与经理顶了嘴,吵了架。难道,这是经理在打击报复?那可咋办?
红还想继续工作,因为家里情况不允许她休息,她必须上班挣钱。
现在,经理要把自己排挤出局,这工作看来有戏也不长久了。
红想起自己年轻时干的一件傻事:
当时,红帮一家很有名的单位员工煮饭,外带打扫卫生。
员工人多,一些说红煮的饭菜好吃,一些不说,但每顿只吃一点。红是个很负责任的人。她见自己煮的饭不受欢迎,就不想煮了。
单位第一负责人好,她告诉红只要饭菜弄干净、卫生,其他慢慢来。
红从小就讨厌炒菜煮饭,现在被逼上梁山,手艺长进也不大。
看自己没长进,员工也不爱吃,红主动提出不煮饭了,只打扫卫生。然而,这是不可能的。红被单位辞退了。
因为,红当时什么都不懂,所以也没任何赔偿。待有人提醒她,干这么多年,又签了合同,自己没犯错,单位辞退要赔钱的,已经晚了,她都离开了单位。
吃一堑长一智!这次被经理以满50岁为理由辞退,自己可不可以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这些利益都有哪些呢?你知道吗?请为红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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