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160)

作者: fe2ad115e53d | 来源:发表于2021-05-13 21:39 被阅读0次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坚持这么久,我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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