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像瞧不起这个仗势欺人的世界一样,瞧不起你。
这个世界把我搞得狼狈不堪,可是我心里总有一个柔软的地方,心疼着它的短处。所以我还是爱这个让我失望透顶的世界的,正如,我爱你。
我们都会在某些时刻用厌倦来打发日子。
我以为有了爱我就会多爱这世界一点。
就像爱情会是生活的灵感,辣椒是泻药。
可书上没有真正的人生。
打人是暴力,骂人是暴力,强迫一个不在同一水平线的人,用你的的方式去“感受”也是一种暴力。
所以我以为这个故事与人性欲望有关,却与圆满无关。
火车站旁,一夜大雨过后,散落一地的美丽的不知名的开的恬不知耻的大花。
我叫罗玛,我今年22岁。
学生公寓,下午3点50分,出租车把我载到这沉寂的天井。
走过千山万水把我载到这里。
可接下来我们要如何呢,我不觉得你会跟谁在一起。
我又想和谁在一起,又怎么都忘不了你。
有个朋友对我说,看悲剧比看喜剧更让她开心。她说看着剧中的主角一个一个的去死,或者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比大团圆的结局更让她痛快淋漓。
想到迅哥有一句话: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悲剧,才让我们没有泪水留下来。
就像我来到这里,有很多很多高大的像柱子的树,环卫工人让他们长的又不独特,觉得一再重复。但我手里带来一瓶红酒penfolds bin389,希望你可以对我说声,我们又见面了,然后共饮,我究竟懂不懂爱,直到现在我也不能确定。或者那只是一瞬间的灿烂悸动,很快就会随时间遗忘,或者这种且痛且快的滋味会陪我终生。
不过我终究明白一件事,爱恨情仇,重要的从来都是自己的未来。
若有一日遗忘,并不代表我曾经的爱是虚伪。若铭心至死,也不代表我的爱有多执着强大。
那些爱的荡气回肠,那些执着牵绊不死不休,其实不是不甘心,也不是舍不得,是喜欢。
欢喜都很真实。
一念起而情生。
加缪说过:爱可以存在,或者燃烧,但二者不能并存。这是对的。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灰烬中等你。
每个人都以为能掌控大局,但搬起来的石头通常砸的是自己的脚。
好了。
现在,我没有什么秘密可以告诉你了。
1.弱水
我每一次都在问我,我爱你什么?我爱你的冷淡,你的自私,你眼中的野心,你瞧不起周围庸庸碌碌的家伙,你聪明,你自负,你清醒——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每次你假装温和礼貌平易近人的样子,每次你披上那张皮走进人群,我在背后看着,看到千疮百孔,我还是喜欢。
我从来都比你勇敢,当你后来说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握你的手得比你还坚定还用力,我没有犹豫过,也没有懦弱过。
但终究还是没有办法像以前一样爱得如此无怨无悔。在看到的那一刻,之前所有的难堪和喜爱将我心中仅有的一点点温存彻底倾覆。
我还年轻。青春就是这样睚眦必报。
“如果错过了太阳时你流了泪。”泰戈尔总是说些看似温暖实则残酷的话。总有些人没资格享受风花雪月轰轰烈烈,那就市侩到底。
我也会害怕错过群星的。
最是微笑虐人心,比如你。
我说过,如果你的故事里面没有我。那么没有关系。我会把这个故事推翻,重新执笔,我自己写。
我是小王子,所有,都送给我的玫瑰花。
2.情书
有时候看一些学妹写的东西,充满一种盛大的表达欲,像读高中的孩子写情书,真挚,无力。非常貌似无辜,但让人没有耐心。因还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想说什么,所以一说就说很多。只是说得那么多,依旧是不得要领。也就对其他人一点影响也没有。
但我在想那也比我这个不爱动笔的人强。
一念起而情生。
一首歌。一本书。或者一个人。都是如此。
我原先喜欢过的一个男生说过,他说我相信第一次遇见的火花,若第一次没有,那么人都是喜新厌旧的,以后就越加淡薄。新鲜感在的时候都没能有强烈的喜欢,那么以后相处再久都会开始彼此厌倦。
她说,那都是别人的事,因喜欢其实并不容易。它是这样挑剔。很直接深刻,也很无根底。并且在遇见的第一个五分钟里,预感就已决定一切。有刹那的电光照耀存在。那么此后即使错过或失落,也是应该。
小的时候帮别人写过很多情书,却没有给自己写过。没有逻辑的,絮絮叨叨的他们反而认为写的很好。卖弄文采风骚的,大都读起来生硬。那个时候对他们说,我长大后开个情书摊,你们一定要照顾生意。一定。
3.以为拥抱会很漫长
傍晚,从食堂回来的时候遇到了罗玛,向她微微点了下头,算做打招呼。旁边的朋友笑魏源,哟,你这一路碰到的前女友可不少啊。
魏源一直记得数年前两人闹分手的情形,那会儿才二十出头,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总是为自己考虑得更多,又冲动又莽撞,总觉得这世上多少事得等着自己做啊,爱情是什么,想起来的时候很重要,可有时候又什么也不是,不能当饭吃不能当水喝更加不是空气,总之,它也许只是某年某月里的一部分。
罗玛和他提分手的事也不是一回两回,只是到了最后一次,他开始认真了,或者说是倦了,分就分吧,那么多事不想再把精力浪费在这上头,后来过了几天,罗玛又来找他,一如往常。以往两人吵架,多数是他去找她,只有少数几次,没见着他去她才率先示弱,然后两人又和好如初,周而复始。
只是这一次,他什么也不想说了。
罗玛含泪看着他:“你就一直等着这天是吧,你就一直想和我分手呢,你不说,就是等着我开口。”
他仍是没说话,他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女孩儿最后言语哽咽:“我爱你,永远比你爱我要多。”
每每想起这话,多少年后,他仍是觉着内疚。
年轻的时候,总是缺少把握幸福和改变困境的能力。许多事情要操心,他不想再把精力耗在这上头。
果然她拉开房门头也不回的走了。捕捉到她在门外消失的背影,而后是高跟鞋踩在廊上木地板的铿锵有力的声响,声声渐远。直到再也听不着,他这才翻身下床,跑到阳台上瞄了眼,在楼底的路灯下看见她,一抹窈窕身影在灯下越拖越长,越来越淡。
魏源伸手挠了挠头发,想了会儿,洗了个澡,又继续回去睡了。
4.你是我的盛夏
正是春末夏初的时节,和风香暖,晴光熙微。午后的阳光照进来,疏影零落,暖洋洋的像喝了一杯温温的茶。昨天晚上才下过一场大雨,许多地方都还是湿的,阳台上的月月红开的娇艳,香幽醉人,一开窗就闻得到。
我坐在窗边,做物理作业,枯燥的转笔,面前放着一台电脑,想玩又害怕被发现,只能趁人不在的时候放首歌听。
表哥和舅舅都是极其严厉的,明年就要升高中了,所以妈妈就趁星期天把我送过来,叫表哥给我补补课。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她,我15岁,她20岁。
舅舅家开了一间小诊所,她跟她妹妹打架,她没打赢。说起来真的很好笑。
我站在楼梯上看到一个身着浅蓝衣裙女生,貌若锦花,皱着鼻子,弄的满身是小伤口,手指一直在流血,滴在裙子上像娉娉婷婷的梅花。
我走过去,拿了纸巾擦她手上的血,她抬起头来看着我。
舅舅在跟她消毒,下手很重,大慨舅舅很不喜欢这种惹事生非的女生吧,语气也不是很好。
5.犹抱琵琶半遮面
我们坐在4楼,也就是顶楼的台阶上,其他的朋友都在楼下的kTV唱歌,那歌里唱着,从未听你的拇指撩动花瓣的声音,从未真正放手所以以为拥抱会很漫长。我逃了出来,遇到靠在栏杆上吹风的他,他抬起头来问我:为什么会和A分手。你知道他很好的。单刀直入。
我知道我只要参加这种聚会就要回答这个问题。
我没有找其他理由,回答说,因为不喜欢。
他又问,那为什么要在一起。
我沉默。
我一直以为我可以的。
A是这世上我最不想伤害的人,我以为我可以跟他牵手走到最后,因为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我能抓住的温暖。
我从来没有用这样的形容词形容过自己,我沉默了一会儿自我嘲笑的对他说,在这件事情上我就是个人渣,是我对不起他。
我妄图用外力来拯救自己的无力,把其他人拉进这个泥潭,真是愚蠢且不负责任。
台阶很陈旧,腐朽的每个阶沿都有斑驳的洞,踩在上面叮叮咚咚像要掉下去似的。坐下去的时候放了几张餐巾纸,其实裤子已经很脏了。旁边还有一个很大的垃圾桶。现在连味道都不介意了。
他说,没关系的,可惜你自己都不开心。
他喝了很多的酒,我在他的笑容和眼神里,发现微微皱起的粗糙,非常的真诚,这种真诚的秉质因为稀少所以很好辨认。我知道我只要扮演好听众就好。
我们在脏兮兮的台阶上谈论今晚的酒,政治,朋友,家庭,暗恋,还有他已经溢满的矛盾和压抑,当一个人聊爱情的时候聊到家庭,通过经验告诉我们通常都会是不开心的。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由两种不同方向的矛盾,重重的力量支配的。挣扎是来自于你现在跟随不了向上的力量,说的更明白一点就是,还没有能力去负担你想要负担的责任。
聚会的时候我发现大多数的男同学都学会了抽烟喝酒,且毫无忌惮,还有说一点带荤的笑话。我坐在其中乖乖的吃肉,也知道吃完绝对会拉肚子,等他们停下来不讲的的时候就跟每个人寒暄两句,没有不习惯,只是不喜欢。
他说:相爱。皮肤因此被灼伤散发出热量及芬芳的气味,翻来覆去。感染你。因别人有的,自己没有,自己若起初都没有,那么就始终不会有,这恐怕就是天分。
6.失落
罗玛以为在魏源那里高声谴责,狼狈到不可收拾仍然带有一份骄傲,痛痛快快地质问一声。
因为是魏源对不起她。
其实她最应该做的则是干干脆脆吸取教训躬身退出。
18岁。她把最好的年华全部都铺展在魏源生命里,所有的细枝末节中,可是道别的时候,她都不敢都抬起头好好看过他一眼。
罗玛害怕只有她一个人记得那么深,忘不掉。
从始至终,魏源欠她的不是一句对不起,而是一份心有灵犀。
风流不羁,很长时间内,这是魏源留给罗玛的印象,对不公事物敢于说真话,张扬,有时候很喜欢钻牛角尖。
但罗玛一直对这类男生一直敬谢不敏,大慨是魏源跟她聊天说话的语气,他的语气让人感觉很舒服,但罗玛在想他肯定是跟每个人都这么说话,也包括每个女生。
罗玛当时就在想,他的女朋友跟他肯定不长久,因为他让她不特别。但罗玛不一样,她一直都很自信的。
罗玛曾花了很长的时间“写了一封情书”给他,可这个网织的太大了,她也有些不确定了。
在此之前,罗玛以为青春可以停驻在那里,他安然的前进,她愉悦的追赶。
罗玛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她喜欢魏源,可这件事情却谁都知道。所以他们总在面前讲魏源。
罗玛小心的收集着关于他的一切,甚至在了解他的一些小细节上,她比他本人还有信心。
罗玛现在都记得高一的时候,下着小雪他站在橘黄色路灯下等她,她小时读过的两句文章蓦然撞入心头,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罗玛在感情上理智也克制,是属于那种即使自己再难受,也不肆意妄为的人。
但毫无预兆地,她就是能体会到那种感觉,那种对着某个明知道不应该的人,生出一种无法克制的铺天盖地冲动,汩滚而来,而魏源的眼神都变了。
那天月光真好,他在她身边说今晚温柔的月光,说他如何爱她。
而罗玛记得更清楚的,并不是魏源,不是定情,不是亲吻,不是那天晚上说过的每一句话,不是楼上偶尔传来的声音。
而是那咻忽间消失的,不知所踪的失落,下落不明的疼痛。
所以罗玛不愿意,罗玛爱他的温柔,却更不喜欢他的温柔。因为他的温柔带了别人的属性。
罗玛想到了自己的日记,花了很多年去写,所有的骄傲在小细节里体现的淋漓尽致,无论如何,她的日记里从始至终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有时候是絮絮叨叨的情绪,有时候是饱满金黄的场景,有时候是清冷孤独的声音。至于他身边的人,她身边的人一句也没提。
可魏源连他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而罗玛向来很有自知之明,像她这样的女生没有与生俱来明媚,除了满腔的爱和孤勇,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可这些,惊艳不了的魏源的岁月,更温柔不了他的时光,可她还是想试一试,想在他身边呆久了,他肯定会记得罗玛这个人的。
可记得又有什么用,也只不过是那么多里面的其中一个。即使这样罗玛也在找自我平衡的点。
所以罗玛特别喜欢跟魏源拥抱。每次都那么用力。因为每一次拥抱过后,好像以往那些信誓旦旦的决定又崩塌了,好像一直以来用言语无法消弭的隔阂与防卫,怀疑和摇摆,都可以用这种最原始简单的动作,以最自然的方式弥和。
彼此身体里那些不好的东西,会被皮肤传达的温暖一点点蒸干,再度变得澄澈透明。甚至情欲都可以变得干净平和,像一条河流,他说不出来的东西,终会流向她。
这就是了解,就好像罗玛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到魏源,没人逼迫强压下去的心绪像头饿极了的猛虎,在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刻疯狂反扑。所谓感情是世间最可怕的妖魔,你以为已经彻底将它杀死,其实只是短暂蛰伏。
所以最失落的是你在他身上没有安全感却找到了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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