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末,一早起来发现有一些工作上的事需要处理,是因为连续出差,没有安排好上周的工作任务。周末本来是休息的时间,陪陪家人,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也就是该工作时工作,该生活时生活,不把工作和生活混在一起。
笔者一直努力实现不把工作带进休息日,提高休息日的质量。把工作和生活混在一起,既会降低工作的质量,也会降低生活的质量,两方面都会受到损害。
所以,笔者及所带领的律师团队,尽量把每周的工作任务在工作时间内完成,赶在周末前把一周紧要的事务处理完,不太紧要的事务可以安排在下一周进行,尽量不在周末安排加班。
律师是一个自由行业,所谓自由主要是工作时间自由,所谓工作时间自由也就是随时可能有当事人咨询问题,或者委托案件。有些当事人平时工作很忙,没有时间见律师,只有周末有空闲,会联系律师见面。所以,律师要做到不把工作带进休息日几乎是不可能的。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笔者律师团队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灵活地安排。如果当事人咨询问题,通过电话解答就可以解决;如果要审查一些材料,当事人拍照片发过来,律师审查后约工作日见面;如果一定要面谈,由承办律师负责接待,上班后团队进行讨论。我们会针对当事人的不同情况,作出灵活应对,用最少的时间提供最好的服务,而不需要动用太多的人力、时间和精力。特别是对于律师助理,应尽量保证他们的休息时间,并且不在休息日打扰他们,让他们实实在在地休息。
不会休息的人也不会工作,把工作和生活搅和在一起会增加自己的负担,也会降低工作的效率,长时间下去会让人厌烦自己的工作,降低工作热情。
其实,经过笔者观察,有些周末加班是完全没必要的,之所以有些事要安排在周末去做,是因为工作日没有及时处理。如果工作日的时间安排紧凑一些,工作任务的轻重缓急调理适度,大量的工作可以在工作日完成。所以,笔者在每周结束前,会审查一下重点事务的完成情况,如果没有完成就要重点处理,及时完成,既不放在周末,也不拖延到下一周。
不把工作带进休息日,是一种工作态度,也是一种生活技能。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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